《野史记--传说中的近代中国》-传说中的近代中国-第13章


年高呼“坐车的都该枪毙”的年代,活到大学女生宿舍前停满高级轿车的今天,也真难为了冰心。
冰心走了,剩我们这些后辈还活在世间,活在这毫无希望、又不得不努力追寻希望的世间。
林语堂:一个不折不扣的另类
金宏达的前言是这样写的:“出过《周作人评说80年》、《张爱玲评说60年》之后,犹如做一副对子一样,自然想到要出一本《林语堂评说70年》了。”为什么?因为“三人都有些‘另类’,围观者多,评说纷纭,在现代文坛上,比起别的圈子,好象(像)另有一番热闹”。
这样说大抵不错。不过,比起周作人和张爱玲,林语堂的“另类感”要强得多。在20世纪中国文坛,林语堂不是像鲁迅、穆旦那样的“叛逆者”,也不是像郑孝胥、陈衍那样的“卫道者”。他是一个“闯入者”,是在西方文化环境中成长,又返归到中国文化中来的游子。论对西方文化的熟悉和为西方人熟悉的程度,能和林语堂相比的只有一个胡适。但胡适是有“清儒家法”的,出国前旧学已有了相当底子,他的出国如同凤凰的涅槃。林语堂则不然,他出身于基督教家庭,九岁已经上台讲道,教会小学教会大学这么一路读上来,年轻时“几乎中断中文学习”。虽然他出国留学时已经24岁,可是西方文化对他的影响远胜中国文化。林语堂的文化气质更近似于“生于南洋,长于西洋”的辜鸿铭和在日本成长的苏曼殊。
林语堂的特点,他自己说得很清楚,是“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作宇宙文章”,或曰“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他在国内的成就,是编《开明英文读本》,办《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目的是将西方的绅士品位引入中国社会。他先后引发的两次大争论(《子见南子》的演出与《尼姑思凡》的英译),都是为了他用西方文化的眼光来观照中国的古人古事。他因为周作人的介绍喜欢上袁中郎,于是大肆提倡“性灵”,其原因如陈平原所言,并非只为了找到一个心灵相通的古人,更是因为性灵派文论与西方表现派文论“异曲同工”,给了他一个将西方文化引入中国的接口。他将“HU…MOUR”译为“幽默”,鲁迅等人很不同意,因为这个来自屈原的语词太容易被误读成“静默”,但是林语堂更反对将幽默理解为中国固有的“滑稽”或陈望道译的“油滑”。这两种翻译思路的差异在于将哪种文化作为本位文化。从严复到鲁迅,都是将“信”放在第一位,宁愿突出中西文化的异质性,好对中国文化动一个彻底的手术。林语堂的翻译主张则更接近于传教士,只顾为中西文化的相互了解觅得一条便捷的途径,运输损耗在所不计。
所以我很能理解为什么林语堂在西方暴得大名,“美国知道他的人比中国还多”。他的《吾国与吾民》占据畅销书排行榜首52周之久,他因《瞬息京华》(即《京华烟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可是林语堂在中国,名头并不是那么响亮。《语丝》时代他跟着鲁迅,《论语》时代又跟着周作人,对于中国文化并无独到的贡献。人们尊他一声“幽默大师”,其中总带着几分揶揄。他的中文委实不算好,所以《瞬息京华》自己不敢译,要请日本留学生郁达夫代译,可是人们认定他是个文化贩子,连带怀疑他的英文水平。他们还讥笑他的犹太商人式的精明,不见钱不给稿子,兄弟拿几件旧家具还要算钱……这种墙内开花墙外香的例子,现在还有不少(如高行健)。倒不一定是偏见或傲慢,而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在以为中国就是辫子与小脚的西方人眼中,林语堂为他们打开了一扇崭新的东方之门,苦心营造了一个至善至美的中国幻境。反过来,林语堂在中国谈西方倒还罢了,他竟然大谈特谈明人小品、性灵文章、李香君的画像、院子里的竹树和梅花!新派骂他反动,旧派笑他肤浅,浮浮沉沉几十年,林语堂始终未能被加上大师的冠冕。
然而林语堂毕竟是重要的。在那么多人汲汲于向国内输入西方文明的火种时,他反向的写作,将“文化中国”的概念灌输给西方读者,影响了几代西方人的中国想象。当林语堂赞美中国的种种好处,也许不单是出于文化自尊心的驱使,也蕴含着要在中西文化的比较中寻觅一套更合理的生活法则的意图?读完70年人们对他的种种批评、忆念与论说,林语堂的形象似乎更为模糊。这恰恰构成了我们必须更深入地、更同情地了解这位文化进出口贸易从业人士的最大理由。
革命时期的爱情(1)
杨沫的《青春之歌》是要被算作当代文学经典的了。曾有人指出余永泽者,即近年赫赫有名的“大散文家”张中行。于是读者饶有兴趣,看看这位北大三老之一,与书中那个落后分子究竟有何相似处。
这件事前几年引发了一场风波,是因某杂志对杨沫的访谈而起。可惜当时的原文现在找不到,也没借到杨沫夫妇后来出的回忆录
《爱也残酷,爱也温柔》,但大致情形,也不出张中行《流年碎影》中提及的:“她(杨沫)追述昔年常提到我(这回不是小说),言及分手之事,总是明说或暗示,我负心,兼落后,所以她由幽谷迁于乔木。”落后云云,是杨沫的看法,负心,则好像没什么佐证,因为不单张中行从未谈到,《青春之歌》中的余永泽也没有什么别的艳遇———有的话,我觉得杨沫一定会写。至于到老还强调离开此人是正确的,是有点怨毒了。这就难怪写过《顺生论》的张老夫子也难以八风不动,在轻描淡写的笔法中透出了他的嘲讽:
认定是负心,是人各有见,认定为落后,是人各有道,至于由幽谷迁于乔木,我祝愿她能够这样,但据我所闻,也未能天衣无缝。但她有名,为了名,举事以证明迁得好,也是应该的,至少是可以谅解的。
嘲讽是因为恼怒。而恼怒,恰恰证明了未免有情。张中行平铺直叙地讲说故事,但还是藏不住对过往的眷恋,如他描摹初见杨沫的印象:“她十七岁,中等身材,不胖而偏于丰满,眼睛明亮有神。言谈举止都清爽,有理想,不世俗,像是也富于感情。”前面都是肯定的褒词,“富于感情”却加了一个“像是”,个中情怀,不问可知,对应的是后来的“她先是在新旧间徘徊,很苦,继而新的重量增加,更苦”。说到后来,张中行给这段感情的评价竟是高得惊人,全不像他回忆得那么平淡:“婚事也有花期,是诚而热的互恋之时,最值得珍重,我现在回顾一生,也有这样的花期,仅仅一次,就是我们由相识到共朝夕的前两年,仅仅这两年,是难得忘却的。”显然是感于前而怨于后。张中行是“胡适之的大弟子”,自然讲的是行端品睿,立身方正,不能留世以话柄,有时就像方遯翁写日记,把自己的牢骚让给人去发。《青春之歌》出版后,他的情绪不会不波动,所谓“室中人说是意在丑化我,心里很不舒服。我却没有在意”,很难让人相信。
杨沫对这段感情自然也不会泰然。她的方法不同,是对之进行重新书写。在《青春之歌》中,进步落后之争的音量被调到了最大。她强调了林道静爱上余永泽是因为感激救命之恩,当然还有他对自己抗争的赞许和对海涅诗句的熟悉———“啊,多情的骑士,有才华的青年!”她还以全知视角描写余永泽的心理,一开始就是打算占有、羁笼这匹“难驯驭的小马”。为了让后来林余二人的分手显得更自然,杨沫让林道静一直对余永泽的甜言蜜语保持警惕,可是,保持警惕的林道静为什么还是会倒向余永泽的怀抱呢?杨沫实在无法说清楚,所以林道静在恋爱中的性格就显得摇摆而分裂,简直是弱智:前一分钟还在痛斥余永泽“跟你在一块儿就不算寄人篱下?你别老对我讲这些啦,你再说,我真怀疑你是乘人之危……”并且“嘴唇哆嗦着”,“竭力压制自己的愤怒”,而且,她还“忽然发现他原来是个并不漂亮也并不英俊的男子”,可北大学生余永泽一说“我爱你,永远永远地爱你”,道静就“笑了”,听起来像是中了迷药。可是林道静并不是个恋爱至上主义者呀!
在杨沫对这段感情的重新书写中,余永泽是与革命的正面敌人不同的另一个革命的对立面。他象征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的软弱和妥协。余永泽并不是一个坏人,他对生活的幻想:“自立一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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