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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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大都是聊天喝咖啡或者一起看书上网,今天有点儿不同,书本纸笔装备齐全,有那么点儿来查资料准备论文的架势。再一留意又发觉不是:上次看我那本小说的短发姑娘从包里拿出来的是一本类似五线谱的练习纸和一支美工笔;她的同伴则抱着上网本坐在对面。她们不时小声讨论,刚好能听见声音却听不到内容。
方才决定不跟我说话的小章瞬间破了功,如往常一样借着咖啡机的声响压低了音量跟我嘀咕:“我咖啡你蛋糕,一起去观察观察呗?”
“好,你先上。”观察客人向来是我们工作时间除斗嘴之外的第二爱好,我也很欣赏这个提议。
“我赌画画,学建筑的。”他悠然开口。
“又赌?”
“别废话,你就说来不来吧!”
“我赌练字,学文科的。”
“文科范围太大,缩小!”
“学语言的,哪国语言都算。”
“行,你就准备扫地吧!”他一脸胜券在握的表情弄好咖啡端着托盘昂首阔步地走了过去。接下来两分钟内,小章标准搭讪程序将启动,他会以让对方感到相当愉悦的方式取得决定我们胜负的一切资料。
不,这次还不到两分钟,他就端着空托盘,一脸败色地折回来。
“一个月!”现在换我胜券在握,相当惬意地端着蛋糕跟他擦肩而过。
他不情不愿地伸出一根手指头迎面截住我的胳膊:“一星期。”
“半个月。”
“十天。”
“成交!”
小章这才松开手,放我去满足好奇心。
走到桌边,果然见到短发姑娘在练字。那练字本比五线谱多了几条斜线,原来是练圆体英文的练习纸。用国产美工笔代替标准的斜杆G尖蘸水笔练字不算太好的选择,但也已经算是装备齐全——很多人用的还是铅笔和四根横线的英语抄写本。她果然在练习那天我在书签背面看到的铜版体。
不得不感叹,现在的小姑娘比我们那时候的爱好高尚多了。我们课余时间基本消耗在小说和美剧上,而她暑假都练书法。还是英文书法!字帖摊开着,她的练习内容正是亚历山大·波普的一段诗。速度虽慢但落笔流畅、字体干净,笔画朴素、少带装饰;笔尖落纸时朝右,写满整行后基线与腰线仍清晰可见。
“真漂亮。”我忍不住赞美。
她抬起头露出个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笑容:“真的?我才练没多久。”
“真的。这还是我第一次现场看人写铜版体。很难吧?”
“还好。我在学校经常要做点儿海报什么的,练练这个有好处。”她笑笑。
坐在她对面的高个子女孩插嘴道:“那是,人家有名师指导啊!说不定练着练着就老师练成老公了。”
我弯腰放下蛋糕,小小的白瓷碟倾斜着触碰到木桌面。
短发女生辩解似的急忙澄清:“你别乱说,老师有女朋友的。”
蛋糕碟底发出轻微得不易觉察的碰撞声,在桌中央平稳着陆。高个子像听到什么大新闻般惊讶:“女朋友?你确定我们俩说的是同一个人,是黎老师,黎靖?他也会喜欢活的女人?我还以为他只爱弗吉尼亚·伍尔芙呢!”
“去你的!人家不交女朋友你们也议论,交了女朋友你又说。”
坚硬的樱桃木桌面摩擦着我的手背,我直起身。空托盘垂在膝盖旁,它沉默又茫然。
——果然听到了在我脑海中猜测过无数次的那两个字。巧合这种东西的确乏善可陈,小说、书签、背面的诗……多处吻合的猜测基本就等于事实。我只是不知道他还写得一手漂亮的铜版体字。这人简直就活在一个世纪之前。
我转过身走回吧台,她们的交谈声轻轻地停留在身后。
“哎,你怎么知道他有女朋友的?”
“你觉得一个没女朋友的单身男人,办公室垃圾桶里会有蒂凡尼的袋子吗?”
我不自觉地停住脚步。她指的必然是黎靖送我的耳环外包装袋。淡绿色那么显眼,真是扔在哪里都有人注意。有呈堂证物,有目击证人,而我们之间的感情从未被判定成立过。
她们还在聊这个话题。
“你真变态,还偷看人垃圾!”
“我去借书,垃圾桶在桌子脚下,低头就看见了行吗?”
“明显就是你暗恋人家,连垃圾都看!”
“胡扯!”
“不过你的推理很给力,这么贵的礼物八成是送给女朋友。”
……
身后的交谈还在继续,我已没有偷听下去的必要。放下托盘问小章:“姐去吃饭了。要不要给你带点儿什么?”
“要走快走,一会儿走不了了。”他头也不抬。
我有点儿疑惑:“一会儿有什么事?”“刚才你的男朋友发短信问我,今天你在不在,搞不好他要来。”
“我没男朋友。”话虽这样说,我仍然拎起包飞快地闪出了门,避免跟他照面。施杰最擅长干这种事——冷一段时间再出现在你面前,等时间帮你冷静得七七八八,甚至开始思考为什么他真的没再找你,他就该来了。
而这次,就算他占尽天时地利也没有挽回的可能。多亏他给我时间冷静,让我了解跟他开始本就是一个错误。
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过工作日一顿简单的午餐需要花多久时间,我只觉得今天中午一切都快得超出了预计:走到马路边刚好绿灯,到了餐厅刚好不用等位,从买好午饭到它被做好送到我面前只用了八分钟。无论我如何放慢速度,十分钟后也已经彻底吃饱。
时间就是这么不遂人愿,当你等待时它拉长,当你拖延时它又缩短。
跟施杰比耐心绝不是明智之举,我不想回书店,只好漫无目的地沿着街边散步。没有哪个正常人乐意仲夏正午在户外散步,何况我还没有带伞。手机在包里微微振动,是小章来的短信:“不用给我带饭,晚点儿出去吃。”
所有餐厅都排满了等位吃饭的人,这个时间段真不适合发呆人群逗留。一路穿过商场和小店,忽然有个念头掠过脑海:我想到一个去处,一个我曾在某天深夜下班后去过的地方,那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街边咖啡厅。这十来分钟的步行距离此时此刻正合我意。
店门口那块褐色的招牌今天在我看来格外可爱,玻璃外墙折射着耀眼的阳光,晒得睁不开眼的我推门钻了进去。萦绕在身边的热气迅速消隐。店里依旧播着轻快的日文歌,收银机前稀稀拉拉有几个排队的顾客,我也加入其中。
在我身前隔着两个人处有个熟悉的背影。噢,我差点儿忘了这地方还是他带我来的。在习惯去我工作的书店之前,他应该常来这里吧。看来如今他又恢复了旧习惯。
还没想好如何自然地打个招呼,他已经端着咖啡转过了身。
他看到了我。
就像每一次偶遇那样。住得近果然不是一件好事,生活习惯相近就更糟了。这表示我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遇见,只要不刻意躲避的话。
而黎靖并没有走过来,反而再一次转过身。当他再转回来时,手上端了两杯咖啡,什么话也没有说,将其中一杯递给我。
杯里冰块在拿铁中浮浮沉沉。我接过杯子好半天,才冒出一句话:“我不是来找你的。”鬼才知道我为什么选了这么一句开场白。
“知道。”他笑笑,径自朝一张空桌走去。
我端着咖啡踌躇了好几秒,还是跟上了他。刚才的表现已经够傻了,要是就这样走出门去,简直就等于在脸上写“我就是来找你的”七个大字
。圆桌很小,凳子又有点儿高。我们面对面坐着,更像两个互不认识的搭台顾客。
“怎么了?”他突然问。
我心不在焉地抬起头,吸管戳到了嘴唇:“什么怎么了?”
“你。”
“我?我出来吃午饭。一会儿就回去。”
还好,我没傻到胡诌今天休息之类的话,身上的制服明明白白地显示着我在工作时间,跑来另一家咖啡厅买比小章水准低一大截的咖啡。
“送你。”他站起来。
“不用,又不远。”
“没关系,我不赶时间。”又是这句。
“我等一会儿才走。”
“那就等一会儿送你。”
他坐回椅子里。
可我们也不怎么聊天,就这样坐在一起,真的有必要吗?时间终于开始拉长变慢,就在我刚刚嫌它走得太快之后。
黎靖送我到书店门口。路边没有见到施杰的车。
再往前走两步就是台阶,台阶上的玻璃门就是我们这趟散步的终点。
“我到了。”我站住,向他道别。
他知道这个姿势表示不打算邀请他入内,于是点点头:“嗯,进去吧。”
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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