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机:勒瑰恩十五篇跨次元旅行记》第18章


内战第六年,温国人长驱直入北方省分,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因为所有身体健全的男女都因跟邻人战斗而死。温国军队横扫欧比崔,解决若干仍有反抗势力的地方,然后并吞整个地区。之后几世纪,欧比崔一直是温国辖下的一省。
温国人轻蔑所有欧比崔宗教,下令一律膜拜他们的神,「多乳头之伟大母神」。索沙人、阿斯塔索沙人和索沙斯塔人学会五体投地膜拜巨大的乳房雕像,少数幸存的阿斯塔沙人和阿夫斯塔沙人则学会围绕着小型乳头物神跳舞。
只有远在山区的提欧布人一如往常,始终是贫穷的牧民,没有任何值得打仗的宗教。欧比崔省因一部伟大的神秘主义诗作《上升》闻名于几个次元,其不知名的作者就是提欧布人。
黑犬
广大的叶叶森林有两个部落,世代为敌。不管是霍阿族还是法林姆族,男孩们长大后都迫不及待,希望能光荣获选前往袭击对方——这是成人的象征与标志。
大部分的袭击队伍都会遇上对方部落的迎击战士,双方在各个传统战场打斗,包括他们居住的林丘和河谷空地。经过一番激烈战斗,六七人或死或伤之后,双方的战斗首领会同时宣称胜利,然后两族的战士各自抬着死伤者回家,举行胜利之舞。死去的战士会安置一旁,背靠东西形成坐姿,看完胜利之舞才下葬。
有时候,由于沟通出了问题,袭击队伍没碰上迎击的战士,只好冲进敌人的村子,杀死男人,掳走女人和小孩当奴隶。这种工作很不愉快,除了袭击队伍方会有很多人送命,也常造成对方村内老弱妇孺的死亡。双方一致认为最好能让被袭者知道袭击者要来,这样战斗和杀戮就可以在战场上好好进行,不至于失控。
霍阿族和法林姆族没有家畜,只有一种类似梗犬的小型狗,养来捉小屋和谷仓里的老鼠。他们的武器是青铜短剑和木质长矛,以兽皮为盾。跟奥狄修斯①一样,他们将弓箭用于运动和打猎,但不用于战场。他们在林间空地种谷物和根茎蔬菜,每五六年迁村一次,另觅新的耕作地点。种田、采集、做菜、搬家和其他工作一律由女性负责,不过这些活儿不叫工作,只是「女人做的事」。女人还要负责钓鱼。男孩设陷阱捉林鼠和蹄兔,男人猎捕森林里的红棕色小型鹿,老男人决定什么时候耕作、什么时候迁村、什么时候派人袭击敌方。
『注①:Odysseus,希腊传说中的英雄,史诗《奥狄修斯漂流记》(Odyssey)的主角。』
许多年轻男人都死于袭击行动,因此不会剩下很多老男人对这些事发生争执;万一他们真的为耕作或迁村的事吵起来,总还可以同意再派人出去袭击。
打从开天辟地以来,事情就一直这样进行,每年袭击一两次,双方都庆祝胜利。即将袭击的消息通常早早就泄漏出去,袭击队伍行进间也高声唱着战歌;于是战争只在战场上进行,村落不受损伤,村民也只需为战死的英雄哀悼,并宣示永远与可恶的霍阿族(或可恨的法林姆族)不共戴天。这一切都很令人满意,直到「黑犬」出现。
法林姆族听说霍阿族派出了一大群战士,于是所有法林姆战士脱光衣服,抓起剑、矛、盾,高唱战歌,沿着森林小径冲向人称「鸟溪旁」的战场。在那里,他们碰上了刚跑到的霍阿男人,对方也赤身裸体,拿着矛、剑、盾,高唱战歌。
但霍阿族人前面还有一样怪东西:一头巨大的黑狗。那狗的背部高及人腰,顶着一颗庞然巨头,迈着大步奔跑,眼发红光,张开的长牙大嘴流着白沫,发出可怕的狺狺低吼。它攻击法林姆的战斗首领,一跃而起直扑胸口,将他撞倒;尽管他徒然试着用剑刺那狗,喉咙还是被咬断。
这可怕的事件完全出乎意料,不符传统,法林姆人吓呆了,全动弹不得,战歌声也为之沉寂。他们几乎没抵抗霍阿人的攻击,又死了四个男人和男孩——其中一人被黑犬咬死——之后,才恐慌奔逃,四散跑进森林,没有停下来把死者抬回去。
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因此,法林姆族的老男人必须进行非常深入的讨论,才能下令展开报复袭击。
由于袭击结果永远是胜利,所以通常好几个月、有时甚至一年后,才需要再来一场战争让年轻男人保持英勇士气;但这次不一样。法林姆人被打败了。他们的战士只能夜里悄悄回到战场,恐惧颤抖地抬回死者;他们发现尸体残缺不全——一具尸体的一只耳朵被咬掉,战斗首领的左手臂被吃了,骨头散乱一地,上面都是齿痕。
法林姆的战士急需赢得一场胜利。老男人连唱了三天三夜战歌,然后年轻男人脱光衣服,拿起剑、矛、盾,脸色凝重,高唱战歌,沿着森林步道跑向霍阿族的村庄。
但他们还没走到沿途的第一个战场,可怕的黑犬就出现在树下的狭窄小径,朝他们奔跃而来,后面跟着霍阿族的战士,高唱战歌。
法林姆族的战士没有打斗,转身就跑,四散逃进森林。
入夜很久之后,他们才东一个西一个回到村里。女人没跟他们打招呼,只沉默地端出食物。孩子避开他们,躲进小屋。老男人也都待在小屋里,哭泣。
战士们一个个独自躺在睡席上,也哭了。
星光下,女人们在晒物架旁交谈。「我们全会被抓去当奴隶。」她们说。「变成可恶的霍阿族的奴隶。我们的小孩也会变成奴隶。」
然而,隔天、再隔天,霍阿族都没有前来袭击。等待非常难熬。老男人和年轻男人聚集交谈,决定必须袭击霍阿族,杀死黑犬,就算因此而死也在所不惜。
他们整夜高唱战歌。到了早上,法林姆战士全数出发,脸色凝重,但没有唱歌,沿着最直的一条小径前往霍阿族村落。他们没有跑,只踩着稳定的步伐前进。
他们一直注意前方,张望又张望,等着黑犬出现在小径,一双红眼,口吐白沫,满嘴发亮的利齿。他们恐惧地张望着。
狗的确出现了。但它并没有朝他们飞扑而来、咆哮低吼,只是从树林间跑到小路上,停步片刻,回头看看他们,一声不吭,那张可怕大嘴仿佛带着笑。然后它在前方小跑起来。
「它在逃离我们。」阿胡叫道。
「它是在带领我们。」战斗首领余说。
「带领我们去死。」年轻的吉姆说。
「带领我们迎向胜利!」余叫道,高举着矛跑了起来。
他们跑到霍阿族的村落时,霍阿男人才知道有人前来袭击,衣服都来不及脱就连忙迎战,没准备好,也没拿武器。黑狗扑向第一个霍阿男人,将他撞倒在地,开始撕咬他的脸和喉。村里的妇孺尖叫,有些逃走,有些抓起棍棒试图攻击入侵者,一片大乱,但当黑犬放开第一个受害者,开始冲向村民时,大家全逃了。法林姆战士跟在黑犬后面进入村落,一下子就杀死好几个男人,掳走两个女人。然后余大喊:「胜利!」他手下的所有战士也大喊:「胜利!」便转身打道回府,扛着俘虏,但没抬死者,因为他们一个人也没死。
排在最后面的战士回头看小径,黑犬跟在他们后面,嘴里流下白色口水。
回到法林姆,他们举行了胜利之舞。但这场胜利之舞并不令人满意:没有死去的战士被架起来坐在那里,冰冷的手里握着血淋淋的剑,观看并赞许跳舞的人。两个俘虏低着头,捂着眼哭泣。只有坐在树下的黑犬看着他们,咧嘴而笑。
村里所有的捕鼠狗都躲到小屋下。
「我们很快就会再袭击霍阿!」年轻的吉姆大喊。「我们会跟随『灵犬』,迎向胜利!」
「你们要跟随我。」战斗首领余说。
「你们要听我们的建议。」年纪最大的印法说。
女人保持蜂蜜酒罐常满,让男人喝得大醉,但她们没有参加胜利之舞,一如往常。她们在星光下聚在晒物架旁交谈。
男人全醉倒之后,那两个被掳的霍阿女人想趁暗悄悄溜走,但被龇牙咧嘴、狺狺低吼的黑犬挡住,吓得只好退回来。
有几个女人从晒物架旁走去把她们带来,双方开始交谈。法林姆和霍阿的女人说的是两族相通的女人语,两族的男人语则不相同。
「这狗是哪里来的?」印法的妻子问。
「我们不知道。」年纪较大的霍阿女人说。「我们的男人出门袭击时,狗自己出现了,跑在他们前面,攻击你们的战士。第二次也是这样。因此我们村里的老男人就拿鹿肉、活蹄兔和捕鼠狗喂它,称它为『胜利之灵』。今天它反过来对付我们,让你们的男人获得胜利。」
「我们也可以来喂狗。」印法的妻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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