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第190章


谨籍而记之,以备实录。②
按照传统,写详细的起居注,被认为是收集文献资料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朱
元璋在当皇帝前四年,即 1364 年,就设置了起居注给事中。③据说像宋濂、
① 书名后括号中的三个数字,即(2。1。1)或(4。5。7)指傅吾康在其《明史资料介绍》'172'(吉隆坡和新加
坡,1968 年)中讨论到的著作的索引号。
② 郑晓:《吾学编》'65'(1567 年),11,第 42 叶。关于建文帝的死见本书第 4 章。本章引证的著作和与
傅吾康书中条目的对照,《剑桥中国史》这一卷的书目中未列入。更多的书目信息,见傅吾康的《明史资
料介绍》'172'。
① 间野潜龙:《祝允明的史学》'369',见《明代文化史研究》(京都,1979 年),第 211—241 页;和陈
学霖的祝允明传,见富路特和房兆楹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 年),第 392—397
页。又见克里斯琴?墨克:《祝允明(1461—1527 年)和苏州的文化义务》'401'(安阿伯,1978 年),第
302—444 页。关于《藏书》'317',见本节下文及后《传记著述》。
①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271'(华盛顿特区,1943—1944 年),I,第 145—146 页。
②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807—818 页。
③ 李贽:《藏书》'317'(1599 年;1959 年北京重印),两卷,第 7 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811
页。下面是论李贽的两本重要新著——让?弗朗索瓦?比耶特:《李贽,被诅咒的哲学家(1527—1602 年):
对明末中国官场社会学的贡献》'7'(日内瓦和巴黎,1979 年);陈学霖:《当代中国史评中的李贽》'22'
(怀特普林,纽约州,1980 年)。
④ 奥托?弗兰克:《和的本质、相互关系及资料价值》'168',载《普鲁士科学院会
议会刊》'柏林',哲学…历史部,4(1930 年),第 103—144 页。
①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811 页。
②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 351—354 页。
③ 埃蒂恩?巴拉日:《传统中国的政治理论与实际行政》'5'(伦敦,1965 年),第 19 页。又见朱莉娅?金:
《介绍》'88',《远东》,23,2(1976 年 12 月),第 191—211 页。
魏观和詹同这样一些杰出人物,都曾担任过这一职务,这表明朱元璋当初对
它的重视。①
这个职务的重要性还表现在 1367 年给在职者以正五品的相当高的品
级。②品级与当时的翰林院学士和六部郎中相同。不过,这只是暂时的。经过
几次变动,在 1381 年起居注作者的官秩重新定为从七品。③若干年后,这个
机构被撤消,这大概是在 1393 年之前,因为那年出的《诸司职掌》中没有提
到它。
随着一篇由张四维(1526—1585 年)起草、张居正(1525—1582 年)呈
递的奏议,1575 年恢复了起居注的写作。这封奏议还包括关于如何指导史馆
工作的详细建议,其中有些得到皇帝的批准,后来编入《大明会典》。④这篇
文献提供了官修历史是如何进行的宝贵资料,应详细加以讨论。⑤
张居正的奏议,跟大多数这类建议一样,提到古代的左著作郎和右著作
郎。他强调,没有起居注,就得不到关于皇帝言行的可靠资料来编纂实录。
而这就是世宗实录和穆宗实录的实际情况,这两部实录是在张居正指导下编
纂的。⑥张居正于是提出八点建议:
1.保存记录的方法。在史官的任务中,最重要的是写起居注。如果没有
可靠的起居注,修史工作势必陷入依靠无法证实的关于皇帝行为的谣传的危
险。担任侍讲的官员是最接近皇帝的人,因此宜指定他们每天轮流担任起居
注的作者。大学士在与皇帝秘密商议后,应立即将必要的情况告诉起居注作
者。他们还应抄下所有的圣谕、诏、旨、策文,等等,以及大学士的题稿。
除此之外,应指定六名有经验和有学问的史官,根据政府各部门的奏议编纂
政纪。每一名官员应负责六部中一部的活动领域。这些官员不应担任其他任
何职务,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旷职。
2.关于随侍皇帝的起居注作者在不同种类的召见中应选取的地方的规
定。起居注作者应始终在靠近皇帝的地方,这样他才能清楚地看见和听到正
在进行的一切。当皇帝与大臣进行秘密商议时,史官也许不宜在场,但在召
见结束后,该大臣应立即将圣谕和上述商议用密封信报告史馆。
3.向史馆转送文献。大学士应命令将保存在内阁的内阁奏议和由“两房”
⑦官员具稿缮写的圣谕、诏书、敕旨的副本送史馆。应复制其他政府部门的奏
议和皇帝对该部门奏议的敕答。应将整个文献的副本送内阁,然后转送史馆。
时政的讨论应编入各政府部门的奏议中。
4.忠实记录的重要性。由于起居注将是据以编纂实录的唯一资料,准确
性比优美的文笔更加重要。皇帝的言辞必须逐字逐句地记录,而不要做文章。
奏议的原文,只有次要的无足轻重的问题可以省去。只有因表达不清而难以
①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 314—316 页。
②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 421—426 页。
③ 巴拉日:《传统中国的政治理论和实际行政》'5',第 31—32 页。又见威拉德?彼得森:《顾炎武(1612—1682
年)生平》'426',《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8(1968 年),第 114—156 页;和 29(1969 年),第 201—
247 页。
④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1531—1535 页。
⑤ 内藤:《支那史学史》'404',第 356—357 页、371—372 页。
⑥ 内藤:《支那史学史》'404',第 368—370 页。
⑦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 355—356 页。
理解的地方,才可以稍加修改。否则应一字不易地记录原文。要弄清楚因果
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变更或修饰内容。必须严格禁止史官发表他个人
的褒贬意见。
5.(这一段论述给史官提供工作的地方和设备,这里不讨论。)
6.妥善保管的处所。在古代,国史被称为石室金匮之书,① 因为它被妥
善保管以备传诸后世。明朝也是这样做的。每月有一小箱,每年有一大箱。
它们应被放置在东阁②的左右房。史官每月编成的草稿,应装订成七册,一册
为起居注,六册为来自六部的材料。每册的封面应注明年月和负责史官的姓
名。完成的册子要送大学士审查,放进一只小箱,用文渊阁的印章加封。到
了年底,内阁和史官要打开箱子,取出各月的草稿,将它们放进一只大箱子,
用同样的方法加封,从此不再开启。
7.(这一段论述缮写者应遵守的规则,这里不讨论。)
8.处理这篇奏议之前的事件。万历朝的头两年(1573 和 1574 年)和第
三年(1575 年)的头几个月,起居注和六部奏议的原文,应根据现有的文献
材料按照事实记录下来。
这篇奏议说明,在恢复编撰起居注以后,这些文献仅构成为编撰实录而
收集的材料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取自六部的奏议,它们也通称时政记。③
官方的时政记现在尚存一个残缺的样本,时期是 1127 年。明代有一种类
似的著作不是官方文献,而是有接触政府档案机会的官员的私人著述。④有许
多万历、泰昌和天启时期的残缺不全的起居注抄本,保存在中国和日本的几
个图书馆里。⑤起居注是后来编撰实录的基础。
但是,某些时期在起居注和实录之间有一个中间阶段。这就是日历,它
只涉及几年。我们知道,在 1373 年曾命翰林院选出一个班子编纂《大明日
历》。这项工作是在监督之下在宫中一个严格禁止外人进入的特殊部分进行。
清晨,班子成员一起去到他们工作的屋子。吃饭也在那里;到傍晚才一起回
到翰林院的集体宿舍,也是与外界小心地隔开的。从 1373 年 9 年 20 日至 1374
年 6 月 11 日差不多 9 个月中,当工作进行时,编纂者不许与外人接触。整个
事情严格保密,这是为了防止有利害关系的人企图影响编纂者。要求他们只
能把他们的编纂建立在可以得到的文字材料的基础上。这是根据皇帝颁布的
规章,规章还说,著作完成后应受皇帝审查,保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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