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第191章


能把他们的编纂建立在可以得到的文字材料的基础上。这是根据皇帝颁布的
规章,规章还说,著作完成后应受皇帝审查,保存在金匮中。然后把一个副
本存放在秘书监。①
① 奥托?弗兰克:《中国历史编纂学的起源》'169',载《普鲁士科学院会议会刊》'柏林',哲学…历史部,
23(1925 年),第 276—309 页。
② 《礼记》'313',郑玄注本(2 世纪;1936 年上海重印),1,第 5 页;李雅各译:《礼记》'310',见《东
方的经典》,27(牛津,1885 年),第 2 页。
③ 威廉?洪:《公元 708 年前的唐史馆》'272',《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3(1960—1961 年),第 92—107
页。
④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418 年;台北 1961—1966 年重印),第 338—339 页。张廷玉等编:《明
史》'41'(1736 年;北京 1974 年重印),73,第 1787 页。
⑤ 翟善编撰:《诸司职掌》'17',(1380 年;重印,《玄览堂丛书》,第 43—50 卷;重印,台北 1981 年),
第 19 叶和第 56—57 叶;申时行编:《大明会典》'465'(1587 年;台北 1964 年重印),2,第 34 叶(第
79 页),和 10,第 8—10 叶(第 196—197 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 40 页。
① 《大明会典》'465',2,第 34 叶(第 79 页);《明史》,73,第 1787—1788 页。
史官的主要任务是编撰实录;其他工作只是为这一任务作准备。但是,
掌管编撰工作不专属史官,还有一个广大得多的官员集团参与其事。根据《大
明会典》②中制定的规章,大学士要担任总裁,翰林院学士担任副总裁。他们
由皇帝任命,任务是规定纂修条例,检查纂修官③准备的草稿,纂修官是从内
阁、翰林院、詹事府、春坊和司经局选出的。崔纂和誊录则是诰敕房和制敕
房选派的。
实际的纂修者名单表明,这些规章从 16 世纪初起就被严格遵循了。即使
在更早的时期,做法也似乎大体上跟后来的规章一致。纂修官总是翰林院的
居多。有时候,显然有 20 或 20 多个编修。
只有很少的——有时没有——纂修官是从别的部门来的。此外,誊录和
崔纂主要选自品级较高的官员,或者,至少也是国子监的生员。总之,参加
纂修工作的人的数目相当大。例如,纂修于 1522 至 1525 年间的《武宗实录》
开头的名单,记录了参加纂修的 97 人的姓名和官职。④此外,肯定还有许多
职员、随从和仆人。
这项工作的挂名领袖是监修。名义上他是总裁的上级,但实际上对工作
似乎无多大影响。他必须从世袭贵族的最高等级公或侯中选出。以《武宗实
录》为例,监修是公。3 个总裁是大学士兼尚书(正二品)。⑤2 个副总裁,1
位是翰林学士(正五品),另 1 位是侍讲学士(从五品),40 个纂修,8 位
是侍读(正六品),3 位是修撰(从六品),21 位是编修(正七品),8 位
是检讨(从七品)。3 个崔纂是太常寺卿(正三品),尚宝寺卿(正五品)
和中书舍人(从七品)。47 个誊录,2 位是尚宝寺少卿(从五品),1 位是
吏部员外郎(从五品),3 位是大礼寺右寺副(从六品),6 位是中书舍人(从
七品),1 位是翰林院待诏(从九品),1 位是光禄寺署丞(从七品),3 位
是鸿胪寺主簿(从八品),12 位是鸿胪寺序班(从九品),2 位是译字官(无
品级),可能来自四夷馆,15 位是国子监生员,1 位是翰林院秀才。最后,
有一个官员掌收一应文籍和一个尚宝寺少卿(从五品)。
对整个《明实录》来说,得不到像这样详细的参加纂修工作的官员的名
单,但从《太宗实录》起,尚存的名单中开列的 60 至 100 个官员的名字,他
们的官衔与纂修《武宗实录》的官员的官衔相似。因此,完全可以把它们看
成是全部《明实录》的纂修班子的典型。指派数目相当多的高级官员参与纂
修工作,也表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誊录中发现有品级高至从五品的官员
是令人吃惊的,我们不得不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做抄写工作。专门的史官只做
小部分纂修工作,它主要是由翰林院和内阁在其他几个政府部门的官员的帮
助下完成的。实录的纂修是在最有权势的政策制定官员——大学士的监督下
进行,这一事实进一步证实了它的重要性。
实录的纂修主要是一件政治工作,而不是一种超然的学术活动。由于监
督纂修的大学士往往卷入了前朝的政治争论,他们当然渴望将他们的个人观
点注入原文而牺牲与之对立的观点。此外,他们有时候还可以表达地区或集
② 《明史》'41',73,第 1788 页。
③ 《明史》'41',70,第 1695 页。
④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4。8。2)(清初;香港 1965 年重印),32,第 1 叶。
⑤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4,第 181 页。关于明代的起居注,见今西春秋的有关文章:《明季三代
起居注考》'273',载《明代满蒙史研究》'496',田村实造编(京都,1963 年),第 587—662 页。
团的观点。因此,《明实录》的政治偏见一直受到同时代学者的严厉批评。⑥
但是,大学士在规划当前的政策上有许多紧迫的事情要做,只能偶尔过
问纂修工作。他们参加决定凡例的工作,但不得不把直接的监督任务留给副
总裁,后者没有多少别的任务,从而在纂修工作的监督中处于关键地位,因
为他们是纂修官的上级。崔纂的名字总是列在纂修官之后,他们的作用也许
仅限于纂修的组织和技术方面。他们对内容没有影响。除去嘉靖和万历两个
皇帝的实录(均用了 10 年)外,纂修工作通常用 3 至 5 年。
实录不是为了刊行。在一朝的实录纂修完成后,将正本在一个精心规定
的仪式上呈给皇帝,仪式的规则最初是在 1403 年确定的,后来在 1536 年和
1577 年作了修改。⑦实录和宝训⑧在一个庄严的行列中从史馆送到奉天殿和华
盖殿。纂修班子的全体官员身着朝服跟在后面。然后,在皇帝面前和礼乐声
中,将实录和宝训置放于华盖殿。第二天,它们在另一个有皇帝参加的庄严
行列中被送到皇史宬,在皇帝面前封存。
这些记录不允许再拿出来。它们是供后代纂修正史的主要资料来源。一
两天后,设官宴邀请纂修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每人都得到赏赐,有时以升官
的形式出之。①官宴上的菜肴和给予总裁、副总裁和纂修官等人的赏赐的数目
均有严格规定。②
副本留作参考,对它的使用听命于皇帝、大学士和史官。它置放在内阁。
为了保密,所有的草稿和初步的抄本均在太液池(紫禁城西边的一个人工湖)
东边的椒园内销毁。销毁时参加纂修工作的全体官员都必须在场。③在纂修实
录时,认为适于刊行的皇帝诏令被选出来,按题分类,另编成册,这就是皇
帝的宝训。
实录原稿的保管是一件大事。1492 年,大学士丘濬(1420—1495 年)在
一篇长篇奏议中建议——就所知,是第一次——实录应有一套新抄本保存在
专门为保存实录而修建的建筑里。①他的建议没有实行。在过了 40 多年以后,
⑥ 关于宋濂、魏观和詹同的传记及(或)介绍,分别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1225—1231、698、43—44
页。
⑦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27,第 412 页。
⑧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39,第 2188 页。
① 见《大明会典》'465',221,第 7 — 9 叶。
② 奏议的日期是 1575 年 4 月 7 日。李焯然新近发现'见《焦竑之史学思想》'321',《书目集刊》,15,4
(台北,1982 年),第 42—43 页,注 51',这篇奏议确是张四维(《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103—105
页)起草的,并收入他的《条麓堂集》'38'(跋于 1596 年;东京 1975 年影印),8,第 14—15 叶,和陈子
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57'(1638 年;台北 1964 年重印),373,第 1 — 5 叶(见本章,《经世文》)。
由于这篇奏议只作了小的修改就以张居正的名义呈给皇帝,后来的作者包括今天的作者在内,就把他的作
者身分视为当然,并用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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