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的天空》第69章


从,是一切事情恰到好处所造成的舒适。从舒适开始,然后没有任何情况会不舒适,那就是忘了舒适所造成的舒适。
前两句比较容易了解,譬如你在路上走,或站在教室里,这时候你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脚的存在,说明什么?说明你穿的鞋子很合适。当你觉得你有脚时,就表示你的鞋子有问题,你的鞋子可能太小了。同样的道理,你平常没事时,也不会觉得自己的腰的存在,代表你的腰带也很合身——当然有些人很难忘记,因为太胖了,不容易找到合适的腰带,或者中午吃完饭,觉得你有个肚子,这表示你的腰带太紧了。庄子先讲每个人都知道的比喻,然后说一个人理智上忘记是非,也是“心”的一种舒适,说明“心”处于和谐的状态。否则你老是计较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心里难免总是七上八下的。譬如我们喜欢某个政治人物,他要是出了什么状况,我们就替他担心;我们讨厌某个政治人物,他即便做了对的事情,我们也不感到高兴。这实在没有必要。因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负责,他做得好是他的努力,他做得不好就应该下台,我们作为老百姓要设法管自己的生活,不要老想着他的对错。当然也不是完全不要计较,而是你不要把是非对错当成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你觉得不对,你就改。人的生命一定要发挥主动性,任何事情我了解了之后,我可以自己来安排,对于后果我完全负责。法国哲学家萨特(Sartre)说,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因为他是被判定为自由的,所以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说,你不能找借口,不能说因为别人叫我做,以前的人这样做,或者环境使我不得不做;不行,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萨特和庄子比较,自由的境界还是不一样。萨特的自由是把“神”去掉了,把别人忽略掉了,自己成为意识的主体,来进行自由的选择。而庄子的自由是有一个“道”作为整体,人的生命在“道”里,完全忘了自己是谁,最后能够“忘适之适”,才是最高境界。
庄子这些想法归根结底是来自“道”的观念。“道”不是自然界,也不是人类,却是自然界和人类的根源以及归宿。“道”好像江水湖水一样,一个人活在这世界上,就像鱼活在江湖里面一样,它在水里游来游去,根本忘记自己是一条鱼。当它记起自己是一条鱼时,代表它已经离开水了。你看沙滩上的鱼,一直在挣扎着,因为它发现自己是一条鱼,需要水。在水里游的鱼,常不觉得自己是条鱼,它觉得自己就像处在“道”里面,完全忘记自己是谁。
所以,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也要像鱼活在水里一样,让自己没有任何挂碍,让自己能够随遇而安,感觉到生命有一种自在的喜悦,这样才能真的做到“忘适之适”。你不要老想着让自己怎么舒适,等你把舒适忘记的时候,才是真正的舒适啊。就像很多人常常问,怎么样才能得到快乐呢?庄子的回答是把快乐比喻成蝴蝶,你越是用网子去捉它,它飞得越快,飞得越高,你越捉不住;但你要是不管它,专心做自己的事,把追求快乐这件事忘记,蝴蝶就会自己飞过来,停到你肩膀上。所以,当你没有想到要去追求舒适,追求快乐,这个时候你反而进入一种舒适、快乐的状态。
4。天人合一
在化解了外在有形的限制,回归到内心之后,接下来第三步就是往上超越了。庄子有个观念叫“天人合一”。庄子说:“人与天,一也。”人与天是合一的。天代表自然界,人是指人类,两者如何合一呢?如果专就形体来说,则人死后,“尘归尘,土归土”,人与自然想不合一也不行,但是如此一来,动物与植物不也与天合一了吗?不过,人在活着时,形体显然无法与自然合一。因此,这种合一必定是指人的精神状态,包括:觉悟了自然与我其实是个整体,也体验了我与自然相通为一个整体的快乐。这种觉悟与体验,都是人的心智或精神能力,经由某种修炼所达成的结果。
庄子曾假借颜回之口,请教孔子:“何谓人与天一邪?”孔子回答:有人,天也;有天,亦人也。人之不能有天,性也。圣人晏然体逝而终矣。(《庄子·山木》)
有人为的一切,那是出于自然;有自然的一切,那也是出于自然。人为的一切不能保全自然,那是本性的问题。只有圣人能够安然顺应变化到极致。
因此,不论人为的或自然的,皆是出于自然,就好像万物皆源于天地一样。但是,为什么人为的一切不能保全自然呢?庄子认为那是人的本性的问题。简单说来,人有认知能力,这种能力稍有偏差就会出现区分与执著,认为自己与别人是对立竞争的,并且非要胜过别人不可,然后扭曲了本性,也无法保全自然了。
《庄子·秋水》也曾借河伯之口问:“什么是自然?什么是人为?”北海若说:“牛马生来就有四只脚,这叫做自然;给马头套个勒,给牛鼻穿个孔,这叫做人为。所以说:不要以人为去摧毁自然,不要用智巧去破坏命定,不要为贪得而追逐名声。谨守这些道理而不违失,这叫做回归真实。”随着文明的进展,天人合一似乎难以企及了。
要做到“天人合一”,庄子也强调一个“忘”字。他说:“人的动静、生死、穷达,都不是自己安排得来的。一个人所能做的,是忘掉外物,忘掉自然,这样叫做忘己。忘掉自己的人,可以说是与自然合一了。”在达到“忘己”之前,应该还有一些修炼的方法。《庄子·齐物论》认为,万物互相形成“彼与此”,所以人类最好不要妄分是非;“使彼与此不再出现互相对立的情况,就称为道的枢纽。掌握了枢纽,才算掌握住圆环的核心,可以因应无穷的变化”。以清明的心去观照一切,将可以觉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天地其实就是一根手指,万物其实就是一匹马。前者是要破除人们对大小的执著;后者是要破除人们对多少的执著。因为无论大小与多少,都在整体的“道”里面。从道看来,人与自然原本都是整体中的一部分,所以何必区分为二呢?由此可知,所谓天人合一,并非单纯的“人与自然合一”,而是“人与自然在‘道’中合而为一”。以道为基础,并且由“道”的观点来看,人与自然才有可能合一。
不过,要注意一点,庄子的“天人合一”,并不是一种无知无觉,由必然的规律所促成的。若用一句话来形容庄子的形而上学,可以叫做“气化一元论”。“一元”代表这个宇宙的元素只有一个,那就是“气”。“化”这个字代表宇宙万物连我们人在内,都是气的变化所造成的;有些人的阳气重,有些人的阴气重,每一个人的遭遇、性格都不一样,气也不太一样。但是“气化一元论”有个问题产生,如果宇宙万物都是气所合成与气所分散,那么何必要讲人的道德或知识呢?因为道德或知识对人的“气”没有影响,人死后成了骷髅,好人与坏人都没有差别,化成了泥土完全一样。如果你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生,你就不能谈价值问题,美丑、是非、善恶都没有意义;这叫做无知无觉、由必然规律所决定的天人合一,这只是庄子思想的第一步。
有些学者研究到庄子思想的第一步,就下结论说:庄子的思想是一种植物人的思想。为什么呢?因为人有意志、有理智,他必然喜欢认知,随之就会带来各种灾难。与其如此,不如就不要认知算了,不如跟动物一样,我们什么时候看到一条狗在门边烦恼:“我为什么头发那么少呢?”它不会有这种烦恼,只有人才会有这种烦恼。如果是一棵树木的话,烦恼就更少了。我们有时必须南北奔波,已经半夜一两点了,还在高速公路坐着汽车回家。树木不需要回家,因为它根本没有离开。这叫做植物人的一种思想,羡慕植物可以靠光合作用生存,没有任何欲望,也没有什么痛苦和灾难。这一种思想显然是不对的,你如果从这个地方来看的话,什么都不用谈了。
其次,它不是一种价值中立的消极与无奈。譬如,你看到一个人乐善好施,很愿意帮助别人,做很多好事。但是你心里想:他做很多好事,跟另外一个人做很多坏事,有什么差别呢?这样一来,就变成消极、无奈的思想,这也不对,道家的天人合一绝不能往这边发展。
真正的道家思想应该是通过天人合一而开展出心灵的自由,然后再进一步发展成艺术的、审美的世界。这是天人合一的意义所在。换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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