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染金戈》第151章


卢正秋仍倚靠着门框,仅动了动手腕,便将他凌厉的攻势化解。
“不错,有进步,只是起势的时候慢了点,会露出破绽。”
冬青微微嘟着嘴:“师父,你再教我一次吧。”
卢正秋点点头,绕到他身后,一只手托在他的小臂下方,拽着他的胳膊向外推出,另一只手则垫在他的腰侧,帮助他拉开身位:“武功讲究大开大阖,切不能唯唯诺诺,你要全然掌控自己的身体,将四肢百骸用到极致,才能收放自如。”
冬青似乎有些吃痛,齿缝里发出嘶嘶的吸气声。
卢正秋瞧在眼里,摇头道:“软功还练得不到家啊。”
冬青垂下视线,咬着嘴唇,沉默不语。
卢正秋心下顿时一紧,怕是自己的话又说重了,他从来没当过别人的师父,自然也不懂为人师的章法,只能加倍仔细地观察自家徒弟的神情,藉此来拿捏分寸。
不知不觉间,这孩子便占据了他全部的视野,成为他生命中至为重要的一部分。
冬青只懊丧了一会儿,便抖了抖袖子,道:“时候不早了,我去生火烧饭。”
“慢着。”卢正秋拎住他的脖颈,将他拎回面前,冲他扬起嘴角,“今日师父带你出去吃。”
*
两人对坐在馄钝铺里。
三坪村没有几家馆子,馄钝铺是生意最好的一家,每天早晨,煮汤的味道飘出几里,引得周遭的住民纷纷垂涎,时不时前来打牙祭。
师徒两人倒是不常来,他们的医馆生意平平,生活也过得拮据,大多数时候都在家里烧饭。
冬青吃到一半,抬起头问:“一碗鲜肉馄饨五十文,加了一盘切牛肉三十文,腌萝卜五文,我们上个月结余的闲钱只有六十文,剩下的二十五文,是从哪来的?”
卢正秋弯起手指,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好好吃你的馄饨,付账是大人的事,小小年纪算那么清楚作甚。”
“哦。”冬青答得有些木讷,筷子还拿在手里,夹着一片肉,像是舍不得往嘴里送。
卢正秋不禁问道:“好吃么?”
冬青点点头:“好吃。”
他的嘴角浮起一抹笑意,旁边显露出两只酒窝。
本是棱角初成的少年的脸颊,因着酒窝的存在,又变回了孩子般天真的模样。
三坪村的日子清贫寡淡,和将军府里的锦衣玉食无法可比,但这些年里,冬青从来不曾抱怨一句。
他虽然不抱怨,却也是有喜好的,若是吃到合口的佳肴,便会像此刻一般,露出浅浅的笑。
转眼间又是一春过去,他的头发也长得过了肩膀。在他埋头喝汤的时候,几缕碎发肩头滑落,不安分耷拉进汤碗中。
“慢点喝。”卢正秋分出一只手,伸到他的鬓侧,为他拢起碎发,别回耳朵背后。
冬青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汤,嘴角还沾着一片葱花,问:“师父你不吃一碗么?”
“师父不饿。”卢正秋答道。
其实他口袋里的银子的确不够花,那二十五两还是他去别人家写了几副字画,换来的闲钱。
冬青把筷子搁下,道:“我们回家吧。”
“急什么。”卢正秋冲他招招手,“过来。”
冬青的脸上浮起疑色,但还是听话地站起身,走到师父对面。
卢正秋将他的嘴角擦抹干净,又道:“转过去。”待他乖乖背对自己,便从袖口抽出一只梳子,伸进他的发丝间。
冬青的额上常年系着束发带,以遮挡麒麟角的胎记,所以头发总是乱蓬蓬的,卢正秋为他仔细梳理过后,又拿出一根发绳,将他硬朗不羁的头发拢成一股,在脑后束起一条马尾辫。
十五结发,二十弱冠。
这小而葱郁的生命,就缱绻在自己的身边,日夜不停地生长着。每一天都变得更加挺拔,更加英气夺人。
总有一天,他会长成参天大树,以身躯为世人遮风挡雨。
想到遥远朦胧的未来,卢正秋突然感到几分没来由的落寞,眼下平和的时光,反倒如梦境一般虚无。
他拍着冬青的肩膀:“转过来让我瞧瞧……嗯,好看极了。”
初次束发的小孩儿转了转眼珠,道:“师父说好看,那一定就是好看的。”
“哪来的歪理,”卢正秋轻笑道,“对了,要不要去市集上瞧瞧?若是碰到什么喜欢的东西……”
“师父你还有银子么?”
“……咳咳,随便看看总不花钱的。”
*
那一日,冬青照例挑灯夜读,直到月上中天,才歪过身子,倒进床里。卢正秋从院子里折返的时候,他已斜躺在床上,口中发出呼呼的轻响。
卢正秋摇了摇头,将冬青的身子推回到床中,仔细盖上被褥,发现马尾辫仍在他背后束着,便顺势解开。
做完这些,卢正秋转身要走,却发现手里的发绳扯不动,原来是被冬青攥在手里。
冬青无意识地合拢五指,紧紧抓着属于自己的礼物。
卢正秋松开手,将发绳塞回他的掌心。
小孩儿发出满意的哼声,翻了个身,也不知是做了怎样的梦。攥在掌心的一块简简单单的细布,仿佛是他快乐的源泉。
卢正秋的心软了。
或许是平日里对他严厉了些,或许应该再宠他一点。他已失去一切,所拥有的屈指可数,就连一件小小的礼物都不愿放开。
卢正秋想要揉揉他的头发,手伸到半途便停住,默默缩了回来。
那手上实在沾了太多的血,不该去惊扰这样干净的清眠。
当夜,卢正秋也久违地做了梦,梦里是他常常见到的情形,烈火焚烧后的土地,寸草不生的荒原与废墟。但那一夜的梦与以往不同,灰烬变作一片沃土,那些肮脏丑陋的缝隙之中,生出一株翠绿的嫩芽,露水在朝阳中闪闪发亮。
那是从一颗荒芜的心间淌出的,仅存的一滴水。
他的心间已所剩无几,但其中最好的部分,都已给了它。
第189章 山河未老(一)
安邑城有住民泱泱百万,千门万户,其中有一间偏僻的小院属于沈昭云。
可惜的是,沈昭云的院子徒有四壁,却没有半点家的模样,除了必要的起居用品以外,看不到一件多余的添置。院子空空荡荡,墙根处还残留着上个秋天积下的落叶,经过整整一冬的腐蚀,已成为蚂蚁的窝棚。角落里的灶台上落了厚厚一层灰,一直是蜘蛛的乐园。
沈昭云在这里住了半年有余,院子却没有沾上一丝人气,他甚至没有招待过一个客人进门,除了他、蚂蚁和蜘蛛以外,唯一出入家门的只有一只名叫胖花的猫。
胖花实在算不上客人,它是不请自到的。有一回沈昭云从酒馆带回几条熏鱼,仔仔细细地包进油纸袋里,本打算次日再享用,谁料有一只黑猫翻进院墙,毫不与他客气,两只爪子扒开纸袋,当着他的面将熏鱼悉数舔了一遍,然后逐个叼到墙角浅埋起来,每天晚上都来大朵快颐。
从那以后,院子的主人便给它取了名字。
胖花并不胖,也并不花,它是一只灵敏的黑猫,眼睛像两条金色的狭缝,身躯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它之所以被冠名胖花,只是因为沈昭云喜欢这个名字罢了。
沈昭云就是这样随性的人。
他鲜少计较得失对错,凡事从心,偏偏他的心向往自由自在,尤其不喜亏欠,所以他才做了一件傻事,将五溪族人的嘱托放在自己肩上。
相熟的酒馆老板常常数落他:“你活得像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
殊不知,他已将明天割舍给一个未竞的承诺。
这一夜,他归家的时辰比胖花还要更晚,他推开门扉的时候,东方已经泛起鱼肚白,淡淡的辉光照在胖花乌黑的皮毛上,更显出它的精神抖擞。
沈昭云的精神却截然相反,面带倦容,眼圈发黑,颓靡不振。
这实在不能怪他,因为他已一整夜没有阖眼。
这一夜,安邑城里有幸阖眼的士兵实在不多。这都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变动,黄昏时分,各个街坊不约而同地鸣起晚钟,传令官走街串巷地昭告,大祭将提前到次日举办。
圣谕寥寥几句,却苦了城中守军,连夜里倾巢而出,为明日的盛事整备。也苦了沈昭云,刚喝完酒便被抓回去干活,一直干到清早,才被换班的同僚顶替下来。
他站在瓮城的城墙上,望着成群的兵士们像蚂蚁似的在祭坛中央走动,将九座偌大的鼎搬运到四周,围成一圈。
这便是明日祭祀用到的礼器,九座鼎上镌刻着九州的名山大川、奇珍异宝,以一鼎象征一州。此时,九鼎用厚厚的绸布盖着,好似未出闺阁的少女,神秘莫测。沈昭云听到周遭的官兵窃窃私语,每个人都想一睹镇国重器的风采。
他却怀揣着沉甸甸的忧虑。
知道得太多,实在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更何况曾经与他分享秘密的人,如今都已辞别人世。
他回到自家宅院,一眼便看到蹲在墙角蹭吃蹭喝的猫咪,他在胖花身边蹲下,望着它无忧无虑的模样,叹了一声,道:“时至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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