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挣扎》第67章


由于这些扭曲作用所致,心理症患者会更加觉得别人“不可靠”。虽然在他的心目中,会确信他是敏于观察别人的,他认识他们,他对别人的评价永远是正确的,但是充其量,这些看法也只具有部分的真实性而已。对于那些自认为真正了解自己以及别人的实况,而且不因各种强迫性的需要来改变自己对别人的评价的人们而言,“观察”与“批评的才智”并未使他们更觉得别人是“可靠的”。心理症患者即使广泛地觉得别人的“不可靠”,但只要经过明睿观察的训练,他仍可能会相当正确地描绘出别人的行为,甚至于一些心理症的反应机构。但如果他信从一切扭曲作用所引起的“不可靠”感觉时,那“怀疑”的态度势必要发生在他待人处世的行为上。于是他藉观察与结论、以及因之对别人所做的评价,其所获得的形貌似乎便不具有持久力。有太多主观的因素,参与了此中的作用且很快地就改变了他的态度。他会轻易地转攻他所景仰的人,或对他们变得不表关心,而突然抬高了对另外一些人的评价。
在此种内心的怀疑感所表现的许多方式中,有两项相当常见而与个别的心理症结构无关的,此即个人不知道他自己是以何种态度对待别人的,以及别人待他的态度是如何的。他或许会称他人为“朋友”,但这字眼已失去它原有的深刻意义。他对别人所说、所做或所忽略的事,所加的任何争论、谣言、或误解不只会引起暂时性的猜疑,而且会使得彼此间的关系都发生了动摇。
对别人所产生的第二种更为普遍的不定感,乃是对信心或信赖的怀疑。这不只表现在过度信赖或过于不信赖之上,而且表现在不真心地去了解别人那些值得景仰之处,以及自己的缺陷上。如果这种不定感变得更为强烈的话,则他对于别人所能做,或所不能做的适当或低劣之事,将会变得毫无感觉。尽管他们长久地相处在一起亦然。
在他对人的根本不定感中,他常会潜意识或意识地做最坏的打算,因为自负系统会增加他对人们的恐惧。他的不定感与他的恐惧密切相关,因为即使他受到了较大的威胁,他的恐惧也决不会像他对别人形象发生了扭曲时那样的激增。一般而论,我们对人们的恐惧程度,乃依他们对我们的伤害力,以及我们本身的无助而定。而这两项因素都可被自负系统大大地加强,不论表面上他是多么地夸张与自信,但这个内在的系统却会令人变得柔弱无助。最初它是藉着脱离自我、自我、自卑与因之而起的内在冲突(这些冲突可以使他被分割而攻击他自己)而削弱自己。亦即主要理由在于他的弱点或易受攻击性正与日俱增之故。而且有许多理由,使他变得更为脆弱且更易受攻击。自负系统不容许伤害到他的自负,或引发他的罪恶感或自卑;他的要求具有了此种性质,因此早已注定了要遭受到挫折。他的心理状态显得动摇不安,因此易受障碍。由于外移作用,以及由此作用以其他许多因素所引起的对人之敌意,使得别人比原来那样子看来还更令人畏惧。所有这些恐惧可用来解释他待人的态度都是具防御性的,不管他采取的方式是较富攻击性或较为谄媚的。
在我们详究迄今所提过的这些因素后,我们会明显地注意到,他们与基本焦虑的组成要素具有着共同性。再重复一遍,基本焦虑乃是对充满强烈敌意的世人所产生的孤立与无助之感。事实上,这主要乃是自负系统对于人性关系的影响:它加强了基本焦虑。在成年的心理症患者中,我们认为是基本焦虑的,但就其原来的形式而言,并非是基本焦虑,而是长年由心灵内的过程所获取的增加物蜕变而来的。它已变成一种待人的混合态度,它由比最初还更复杂的一些因素所决定。正像小孩因为存有着基本焦虑,所以必须找寻对付别人的方法一样,成年的心理症患者亦然。他所找寻的方法就是我们所描述过的“主要解决法”。虽然这些与亲近、反抗或远离人们之早期解决法有相似之处,相事实上,自谦、夸张或退却等这些新的解决法,在结构上与以前的解决仍是有不同的。虽然他们亦决定了人性关系的形式,但他们主要是为了解决心灵内的冲突。
将这些观察综合如下:自负系统强然加强了基本焦虑,但同时由于它所引发的需要遂赋予别人“过度的重要性”;在下列方式中,对于心理症患者而言,别人变得极度重要或者的确是不可或缺的;他需要别人,以直接证明他所自夸的虚构价值(崇拜、嘉许或爱情)。他心理症的罪恶感与他的自卑,使他产生急需辩护的需要。但引起这些需要的“自恨”,却使他变得更认为在自己身上不可能找到这种辩护,他只能经由别人而找寻得到。他必须向他们证明他是具有独特价值的,他必须向他们表示他多好、多么幸运、多么成功、多么有才能、多么聪慧、多么有权力,以及他所能为他们的效劳或助益之事。
此外,不管他所需要或所做的,是为了积极追求荣誉或是为求辩解,他都可由他人身上获得许多活动的激发力。这在自谦的类型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他几乎无法做自己的事或躬自力行。要不是有争取别人的印象、攻击他人或打败他人的这种动机存在,较具攻击性的人会变得那么积极、那么奋发吗?甚至于背叛的类型,为了要发*自己的精力,也需要有一些做为自己反叛的对象(他人)存在。
最后但并非是最不重要的一项,心理症患者需要别人的保护,以抵抗他自己的自恨。事实上,他从别人身上证实了自己理想化的影响,以及他为自己辩解之可能性都会加强他对自恨的抵抗。此外,在许多明显与精巧的方式中,他需要别人,以缓和因自恨与自卑的的冲激所引起的焦虑。最重要的,要不是别人,他就无法有效地施展他的自卫手段;他的外称作用。
于是自负系统使他在人际关系上产生了根本不调和的现象:他觉得自己与别人疏远得很,变得最怀疑他们、最惧怕他们、最仇视他们,但在许多重要方面,他仍旧需要他们。
所有阻碍人性关系的因素,一般而言,势必也会在爱情的关系上发生作用。此种说法就我们的观点而言是不证自明的,但仍需提出来说明一下,因为很多人都具有这种错误的观念,以为只要夫妻(或配偶)间能获得性满足,则任何爱情都将会是美好的。实际上,虽然有人认为如果性关系主要是基于心理症的基础,则可能会暂时缓和紧张的程度,或有助于维持彼此间的关系,但是性关系并无法使人性关系因之变得更为正常(健康)。因此,讨论婚姻或其相似的关系中所引起的“心理症的困难”,对于目前我们所陈述的原因,并无任何裨益之处。但心灵内的过程却也会特别地影响了爱与性对于心理症患者所具有的意义与作用。因此,我想藉着提出有关此种影响的特性之一般观点,而将本章所陈述的在此做一个结论。
爱情对于心理症患者所具有的意旨与意义,随着个人解决方法的种类而大不相同,因此无法对此作一个通论。但有一项阻碍因素常是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地觉得自己不可爱。此地我并不认为这是因为他不觉得他被某些人喜爱,而认为乃是由于他的信念所致;这也许就等于他在潜意识里确信没有人爱过他,或曾经能够爱他一般。哦,他可能相信别人喜爱他乃是为了他的容貌、他的声音,为了他的帮忙,为了他所能给予他们的性满足。而不是真正为了他本身而爱他,因为他根本是不可爱的。如果事实表现与此种想法相抵触的话,则在不同的情况下他可能就会放弃此种想法;或许那个人真的是孤独的,需要依赖别人的,或是一味衷心意愿的……等等。
但即使他知道了这个问题,他也不会去解决它,却会以两种含糊的方式去应付它,他并未注意到这两种方式是互相矛盾的。一方面,即使他并不特别喜欢爱情,他却会紧抱着一种错觉:在某时某地,他必会碰见那个“道道地地”爱他的人。另一方面,他表现出与他对自信所怀抱的相同态度:他认为可爱乃是一种与既有的可爱特质迥然无关之特性。而且,因为他将可爱与人格特质分开了,所以他觉得它不可能因未来的发展而会有所变异。因此,他遂表现出了一种“宿命论”的态度,而将他的不可爱视为是一种神秘而无可改变的事实。
自谦的类型最易了解他在怀疑自己之可爱这一点,而且,我们已知道这种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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