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第118章


五弦;古瑟五十或二十五弦;希腊用筝或瑟传至中古亦增至三十或四十弦。
“琶琵多”为一种“多弦琴”
,亦自亚洲西传至希腊。这种乐器名初见于公元前第六世纪抒情诗人阿那克里翁(Anacreon)诗中(贝尔克编:《残篇》113)。
“撒琵基”
出于叙里亚,为三角形四弦琴,原名“撒琵卡”
(《雅典那俄》15D、63F,《斯特累波》471页)。撒琵卡音响高锐,弹者甚少(中国四弦琴用胡名,称“琵琶”)。
七角琴、三角琴,都是多弦古琴。三角琴另见《集题》卷十九章二十三,弦索长短相差甚多。
柏拉图:《理想国》i39C说琵克底筝和三角琴多弦多调,非教育所宜。
亚氏在这里批评这些古乐器和外邦乐器手法难于娴习而为益于心智者不多,所以只能由专业艺人修习,一般少年和自由公民就无须教练这类才艺。亚氏对乐器盖独重七弦竖琴(吕拉)。希腊古传,吕拉创自日神阿波罗,为乐器正宗,其声弘顺,表现中和性情,不用于哀伤狂欢的演奏。
②参看公元前第五世纪抒情诗人梅拉尼庇得(Melanipides)
:《残篇》2(贝尔克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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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身心的修养,而专心取悦于他们面前庸俗的听众①,这些听众实际上追逐着一些鄙薄的欢娱。
所以我们认为登场演奏,总是佣工(乐工)的能事,不是自由人的本分②。而且演奏者自身也会在剧场中渐渐趋于俚俗。他们[为取悦听众而]从事乐艺的宗旨原来已经卑下,而听众的俚俗又往往使乐艺降格;于是艺人们为投听众的所好,就不仅淹没了自己的心志,连自己的身体也不得不按照时尚的兴趣而忸怩作态了。
章七 关于各种乐调和韵律(节奏)
还有待于我们的研究;是否一切乐调和韵律都可采用抑或应该分别取舍,是否旨在教育的音乐课程可以遵循一般[乐艺的]规则,还是应该另外为之安排,这些问题都得加以论定。还有一个需要研究的论题是:我们见到歌词和韵律两者合起来成为音乐,那么我们就应该辨明两者在教育上各别的效应,而考察音乐的优胜处在于歌词还是在于韵律③。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相信当代好些音乐家已经有良好的论述,还有些精于音乐教育的思想家并已在乐理方面有所阐明。学者如有志深究,他们可以阅读那些著作,我们在这里只是提纲挈领,有如立法定制者对于万事总是仅仅举其大要而已。
①参看柏拉图:《高尔吉亚篇》501B—502A。
②《形上》卷一章二:自由人为自己的生存而生存,不能把自己的身心取悦他人。
《修辞》卷一章九,用意略同。
③这一论题,下文未见再详。柏拉图:《法律篇》65A,曾说乐调(和声)
使人性情善良,和洽相处,韵律使人举止从容,行动有序。
《朴吕波》iv20。
4,说优良的韵律(节奏)有助于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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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依照某些哲学家的分析,把旋律区别为培养品德、鼓励行动和激发热忱的三种基本音节①;这些思想家还讲到乐调的性质本于这样的音节分类,每一种乐调各相符合于各别的旋律②。另一方面,如前已说到的③,我们仍然主张音乐应该兼顾几种利益,不该偏重任何单独的利益。音乐的三种利益为:其一,教育;其二,祓除情感——现在姑先引用“祓除”
这一名词,等到我们讲授《诗学》的时候再行详解④;——
①《诗学》章一举乐章的“音节”(旋律)三类为“品德、行动和情感”。
《诗学》章十八,把悲剧分四种,其中亦有“品德之剧”和“情感之剧”两目。
《斯特累波》15页,说旋律三分之说出于“古哲”。以上各书所说“情感音节”即此处所说“热忱音节”。
品德音节和“热忱音节”可参看章五关于图画和雕刻表现性格和情感的说明。等节所说杜里调的乐章着重在品德音节;茀里季调则着重在热忱音节(但《集题》卷十九,曾说及“拟茀里季调”合于“行动音节”)。农夫田间的劳歌,桡手划船的呼应,都以行动音节为基调(菲洛德谟:《音乐》iv8。
6)。号角之声鼓励行进及战斗(阿里安:《杂史》i4)。斯巴达尚武,其曲谱和诗歌多取行动音节(普鲁塔克:《拉根尼制度》14)。
②原文为“部分”
,从吐力脱(Tyrwhit,1730—1786)等校改为“音节(旋律)”。
③见章五。
④或译“引发情感”(release
of
emotion)
,或译“祓除情感”(pur-gation)
:如引泻之药,可清除腹中积食,宗教音乐可引发情感而祓除心中沉郁,以上两种译法似异而相通。参看下文。我们现有的《诗学》未见这词的详解。蔡勒:《希腊哲学》卷二2。
107说,《诗学》的现存抄本,不仅残缺,并经窜改;许多应有的论题,都已佚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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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操修心灵,操修心灵又与憩息和消释疲倦相关联①。所以各种乐调显然都可采用,但为了各尽其利,在不同情况中当然应该各择所宜。如果目的在于教育便当选取最优良的培养品德诸乐调②;如果听取他人的演奏,就可列入行动乐调和热忱乐调这类节目。怜悯、恐惧、热忱这类情感对有些人的心灵感应特别敏锐的,对一般人也必有同感,只是或强或弱,程度不等而已。其中某些人尤其易于激起宗教灵感。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人每每被祭颂音节所激动,当他们倾听兴奋神魂的歌咏时,就如醉似狂,不能自已③,几而苏醒,回复安静,好像服了一帖药剂,顿然消除了他的病患④[用相应的乐调]也可以在另一些特别容易感受恐惧和怜悯情绪或其它任何情绪的人们,引致同样的效果;而对其余的人,依各人感应程度的强弱,实际上也一定发生相符的影响:于是,所有的人
①此节所举音乐三利益,(甲)教育,(乙)祓除情感,(丙)操修心灵,和章五所举三种效用:(一)怡悦,(二)陶情,(三)培养理智有异。
(甲)教育同于(二)陶情,即训练品德。
(一)怡悦和(三)培养理智并于(丙)
,两者在章三,亦联带叙述。这里增加了有关宗教感情的(乙)目,此目仍同品德或情操相关。
②“培德诸乐调”是(一)本卷屡经列举的杜里调、(二)拟杜里调(《集题》卷十九)和(三)精于音乐教育者所论述的乐调(本章下文31行)。
③行“当……似狂”分句,《苏校》四版Ⅰ640,揣为边注,加括弧。
《纽校》Ⅲ563—565页,说“禁颂音节”不尽是“兴奋神魂的音节”
,这一分句当属正文,不是“祭颂音节”的注释。
④参看柏拉图《理想国》560D;《斯特累波》418页;普鲁塔克:《会语集录》vi7。
2。关于诗歌的激发和祓除作用,详见布彻尔:《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和美术理论》(Butcher,A‘s
Theory
of
Poetry
and
Fine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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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全都由音乐激发情感,各各在某种程度上祓除了沉郁而继以普遍的怡悦。所以这些意在消释积悃的祭颂音节实际上给与我们大家以纯正无邪的快乐。
因此,这些乐调和音节在音乐竞赛中可以为一切登场艺人所采取。
但听众有两类:一类为自由而夙有教化的人们,另一类为工匠、佣工等普通的俚俗听众。竞赛和观摩演奏不但应该让第一类听众入场,对于第二类听众也应该一律开放,他们正需要借以息劳解倦。这类听众的灵魂因困于劳作而丧失自然,他们就欢喜倾听偏异的乐调和缓急失常而着色过度的音节①。人们凡是趣味相投,便觉兴致洋溢,以为无上欢乐;所以当艺人献技于低级听众之前,就应当允许他们演奏性质较低而合于俚俗的词曲。
就教育而论,则如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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