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法典》第48章


中加上恶意中伤的那些责难:教条主义者的指控,中庸派的夸夸其谈,以及反对平等的改良主义者的诡辩。
现在,问题已经清楚地摆出来了。是平等还是不平等;是神权统治还是共产主义:在这两种制度之间是根本没有中间道路的!
是的,这就是事物的力量不可克服地引导我们去的方向;用千百种幻想来安慰自己是无济于事的,在暴风雨中摇摆是徒劳无益的,摇板终将要损坏。不管人们干什么,既要避免两种结局中的这一种,又要避开那一种,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这要由聪慧而诚实的人来作出抉择,并且要尽快地作出抉择。
让共产主义的敌人们为争夺统治权而相互倾轧吧!让他们激烈地争夺无产阶级获得的战利品(dépouillesopimes)①吧!最后,让反对平等的全部军队象卡德摩斯的那些毒龙②一样去自相残杀吧!这是很可以理解的: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就象炽烈的炭火;这种欲望愈得到助长,它就愈加贪得无厌,它使那些崇拜荣誉和财富的人头脑昏昏,精神错乱。
①这里作者引述的希腊神话不够确切,正确的应是:英雄卡德摩斯杀死毒龙之后,把它的牙齿埋在土中,结果从土里长出许多武士来,他们之间互相残杀,直到剩下最后五个人。
②dépouillesopimes:古罗马大将亲手杀死敌将后所获得的盔甲等战利品。
然而,假如无产者,假如支持平等的人们参加了这类争斗,假如他们为争斗的某一方(无论为哪一方,即使是为专门从事政治斗争的我们的激进党人这一方)而耗尽自己的气力,在我看来,这就是他们对自己的真正利益没有很好了解的一个明显的证据。
可喜的是,人们往往能够相信这一点:阴谋和伪善每天都在丧失自己的阵地,并且诗人咏诵下列诗句时的那个政治上盲目和混乱的时代好象已一去不复返了:
我在双方营垒中目睹渎神的欺骗;
那个人民之子在狂暴情绪的驱使下
亲自扼杀自己的祖国……
甚至那个逃亡者也起来反对他!
所有的塔克文尼③都为政治效忠,
他们在血战中摧残自己的生命,
以共和国的名义去追求锁链,
最后是为选择暴君而斗争!
③塔克文尼(公元前六世纪)是传说中的古罗马的末代皇帝,他的残暴统治引起了罗马的贵族与庶民的起义,结果塔克文尼的政权被推翻,在罗马建立起共和国。
所谓温和派和保守派的先生们,现在我要向你们讲话了!为什么有这么多荒谬的诽谤和疯狂的攻击呢?无产者有时想起来反对把他们推向饥饿和绝望境地的社会秩序,对于这一点值得那么大惊小怪吗?如果说凄惨的恐惧情景如此经常地搅扰你们的安宁和睡眠,那么这是谁的过错呢?你们说,你们担心你们的文明会被人民的巨流所吞没。……那好哇!就请你们为激流挖掘一条十分宽阔而美丽的河床,使它永远不再感到有溢出河床的需要吧!
噢!你们说什么让进步和理性之车超越于政治风暴威严地行进!那就请你们赶快同我们一道宣布这个该永远封闭革命深渊的新的社会象征吧!那就请让挨饿的贫民自由地同你们坐在一起吧:在平等的宴会上人人都有座位!!!
教条主义者——民主政体历来导致无政府状态或专制主义,并且充满极端的行为。孟德斯鸠曾说过:“法国过大,不能成为共和国。”
共产主义者——这种主张就其原则来说,即就长远而言,是既狭隘而又错误的。在民主政体中,政治权限能比在君主政体中更统一、更集中。国民公会的历史就证明了这一点。然而,这种人民代表大会还只是真正民主政体的不完整的体现而已,因为它被束缚在政体平等的狭隘范围之内,而且要对十四个世纪的社会联邦制和所有权制度进行斗争。但是,在我们这个比以往不同的时代,在业已取得的进步面前,孟德斯鸠的这个轻率的判断能算作什么呢?
随便来说,难道机器的发明、铁路和蒸气机的发明就没有引起什么变化吗?今天,当我们那些最边远的城市由于这些发明不久彼此只相隔几个钟头的路程的时候,当周游法国所需时间比十八世纪周游海尔维第共和国或威尼斯共和国所需时间可能要少得多的时候,谁还敢于支持这个论断呢?目前,我们所能指出的大民族和小民族政治生活之间的唯一重要差别,乃是前者比后者拥有多得多的力量和资源,足以使人尊重它的内部自由和对外的独立。
在你们称作古代共和国的骚乱和恐怖活动的问题上,你们在我们面前喋喋不休地进行令人厌烦的夸张;可是这类夸张能说明什么呢?难道这种吓唬人的手法还没有完全过时吗?诚然,我根本无意宣称那些古代共和国是共和国的典型。但是,那时所建立的制度,就大多数而言,要比其他治理方式优越得多。仅仅为了这一点,历史就该称颂这句格言:“我宁愿暴风雨般的自由,而不要安稳的奴隶地位!”此外,我们马上就会看到,而且我已多次地证明,在公有制度下,人们根本不必担心这后一种弊端。
古代的民主政体可能是在探索中前进的,并且可能迷路;这是充沛的人类智慧在自己炽烈的活动中的一次试验。哲学产生了诡辩家,雄辩术生出了唱高调的演说家,民主政体则产生了野心勃勃的蛊惑人心者。古代民主政体是以微薄的福利为基础的,并沾上了征服欲,有谁会对它的过失感到惊奇呢?而以劳动、普遍富裕、传播知识和公共教育为基础的未来的民主,绝不是以奴役和暴力来压制任何人的那种忐忑不安的少数人的民主:它在自己的腹内孕育着三个尚未被世人所知的处女:普天下的自由、平等和博爱!
的,就是共产主义竟敢于否定人民的绝对主权。难道不应该担心你们的原则将引导你们在公有制度的顶点上建立独裁统治,从而建立专制统治吗?
共产主义者——在完全和谐的公有制度下,如果不是要把自然、科学和理性的权威理解为独裁,那么,是不可能有任何独裁的。可是,把那只有一个宗旨、一个目的——通过最无限制的自由和最完美的秩序将人们引向幸福——的事,指责为专制或暴政,这难道不是愚蠢和荒唐到极点吗?
至于人民的主权,我再说一遍,是不可能有任何离开自然规律的绝对的东西的。然而,公有状况包含极大的潜能和力量,可把所有的人和每个人的智慧、感情和利益与自然等同起来。经过以上阐述之后,就不难想象,我们的社会法律的直接结果,乃是使占少数者迅速而不断地减少,直至统一的组织依照进步规律最后完全建立起来为止。那时,人们会看到,纯粹的民主政体将毫无障碍地、没有斗争地、受到普遍欢迎地、自动而不是被强制地提出来,并且永久地确立下来;它不仅作为约定的法律,而且进一步作为必然的事实,作为正常的法律,作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结果确立下来!
下面这一思想,也许是社会契约中最深刻的思想:“公众的商定是一回事,普遍的意愿又是一回事。”的确,要使任何一项法律真正成为人民的法律,仅凭大多数公民表决或通过是不够的,还必须科学地证明,这一法律是符合所有人的利益的。那么,比赞成或同意这类法律更为重要的,乃是融会到法律之中。通过表决来预断真理;通过完全赞同来承认真理。
因此,勒得律-罗兰先生在昂热市刑事法庭上所讲的下面一段话,实在是民主方面的一个严重的不着边际的异端邪说:“如果在选举改革之后,人民还是不幸的话,那么他们就再没有权利抱怨了。”
然而,一切权利中最宝贵、最不受时效约束的,难道不就是幸福权吗?卢梭似乎已预见到此类诡辩;当他写完我前面提到的那句话之后,又继续写道:“披着人民政权外衣的暴政,是最恶劣的暴政。在没有社会平等的情况下,选举愈扩大,被剥削者身上的锁链就愈沉重:人们不是有一个主人,而是有成千个”。连波拿巴本人也比勒德律-罗兰先生民主得多。他当时曾给里昂科学院写过这样引人注目的话:“你们不要接受只是几个人能据以占有一切的民法;因为,少数公民占有土地,必然会导致所有其他公民在政治上处于奴隶地位。凡是发生这种情形的地方,就根本没有公民。在那里,我只看到受压迫的奴隶和压迫人的奴隶,而压迫人的奴隶比受压迫的奴隶更卑鄙……这两种人都拴在铁球上:一个是脖子上套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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