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阙词》第97章


忽然低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陈笑。从今天开始,想要怎么过就怎么活吧。以前的事想不起来就算了。一个全新的陈笑或许比以前的你过得更好。”
我“嗯”地一声,重重点头。大概他还以为我沉溺在失去丈夫的悲痛之中。
检完票上了火车,其实火车站人并不多。位置什么的也是稀稀松松地坐着几个人。
放好行李后,从车窗口看出去,看到有送别的人也有路过的人。阳光照耀之下的淅沥小雨清晰可见。火车上开起了广播,播着一首又一首很旧的情歌。我理了理戴在颈上的丝巾,想着不知道还能不能看见陶医生的背影,所以伸头往外看一点,此时火车已经鸣笛,准备开动了,找寻不到他的身影,我只好重新坐好。却在那一瞬间,看到不远处,一个颀长的背影。
“下面播放一则财经新闻,商业巨擘宁氏与秦氏正式结盟,而其现任掌权人于翌日的联姻将成为其结盟的标志……”
那个人打着一把伞,沐浴在阳光照耀之下,即使看不清面容,却很是熟悉。却随着火车的启动,渐渐小成一个点。
失神了片刻,随着火车的稳速前进,我调整好位置打算闭目休憩片刻,却在那一瞬间手肘撞到一个人。我赶忙抬起头说对不起。
“没关系。”他笑,一双像夜猫一样淡漠的眼,但笑起来,却莫名地让我觉得他把眼中的温暖都投向了自己。然后,他坐在了我的对面,手里牵着一个孩子,约莫六七岁左右。“我的位置在这里。你好,我叫金凛。”
我思索了片刻,伸出手,轻笑道:“你好,我叫陈笑。”而后看向旁边的小孩:“他长得很可爱。是你的孩子么?”
“嗯。他小名叫明宝。快向姐姐问好。”
“……”
“对不起,他从小便跟在他的爷爷奶奶住在老乡,有些害羞。”
我笑:“没关系。他长得很可爱。你的太太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人。”
“呃……其实我还是单身的。这是我朋友的一个孩子。可惜后来发生一场意外,留下了他一个人,他那时刚出世没多久,身边也没有什么亲人,我便把他领养了回来。”
“啊,对不起。”我对自己的问得太多有些懊恼。
金凛也不介意,说道:“没关系。”
我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一下他的头,他没有抗拒,坐在金凛身边,双手拽着他的衣角,一双圆眼睛就这么看着我。
我笑:“明宝。啊,你真的好可爱。”
三年后。
那时候我应该快三十岁了,我没有再回到过S市。偶尔和丈夫旅游,想起了曾经到过的S市,于是便想起了陶医生。后来,我给他寄了一张明信片,我说道:
陶医生:
维多利亚的雨总觉得比A市的潮湿很多,一场雨后,雾气贴着皮肤感觉很是不好受。导致最近脚痛的毛病愈发地严重。那天丈夫带着我和明宝来教堂礼拜,中途几乎走不了路,但幸得丈夫背着我走回家。明宝在回来的路上捡了一个小狗。长得不好看,癞皮。但明宝想要养,所以便把它带回了家。
丈夫胃痛的毛病还会有,但是上一次看了陶医生推荐的那位内科医生,似乎没那么严重了。我与丈夫都十分感谢。记得陶医生喜欢小雏菊,于是托刚好到S市出差的朋友带了一盆过来给你,希望你喜欢。
最后,愿平安喜乐。
陈笑
S市的夜晚,陶可在自己的私人医室里没有开灯,只是打火机燃出火光那一瞬间点燃的香烟。
信中那个女子他太过熟悉;男子也太过熟悉。
他把看完的明信片倒扣在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烟头在黑暗中明明灭灭。
他心说,李慕良;原来你才是倾覆全局的人。你骗了所有人,这场战争之中,撇清了自己与秦家的所有关系;在这场局中全身而退;再化名金凛;一身清白地重新出现在她的身边;不过是看准了宁唯再也不能去争取的可能。
他忽然想起,这几年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秦初不再是以前那个只会吵吵闹闹的小女孩,她踏着chanel尖尖的高跟鞋站在宁唯身边出席在镁光灯之下;连风在那次任务之中死去;后来,宁老爷子病逝,宁氏夫妇又移居到了国外,随后,宁唯与秦初的第一个孩子出世……
那个孩子出世的那天,宁唯因为出席某个重要的商业酒会赶不及到医院,在生产过程中筋疲力尽的秦初穿着宽大的病服在病房中就这么安静地睡着,丝毫让人联想不起来,那个人曾经乖张跋扈的个性。
宁唯赶到医院时是在深夜。空旷的走廊,寂静而冰冷,他走进那个几人把守的病房,秦初睡得安稳,他便过去给她掖了一下被子。后来秦初醒了,宁唯便对着她淡笑了一下,而后坐在旁边,那时的陶可恰巧经过门外;夜色中;恰巧刚到那个冷漠的男人倚靠在椅子,走廊外的灯光折射,颀长的身影在光洁的地面投下一抹阴影。潋滟着狭长眉目,拿出打火机点燃香烟,下一刻却让秦初抓住了手,燃起的火苗在沉默中戛然而止。
“抱歉……“他开口。
“你喝酒了么?”
“嗯。”
“你没有醉……”秦初定定地看着他,半晌,幽幽说道:“只是一点吗?”
“嗯。”
“这样就好,我想再睡一会儿。”
“睡吧,我在这里。”
宁唯那温淡眉目在无波无澜中闪烁着一点光;恍若挡住了似晨起叶间未溢满的水珠……
良久,陶可才终于回过神来;拿起手机。
Form:陶可
To:宁唯
主题:
内容:对不起,我骗了你,她没有死。她现在过得很好。
……
把内容删了又写,写了又改,改了又删,不知道要如何按下这个发送键。终于把那条短信删了,没有发出去。
然,陶可却从来不知道,宁唯在自己和秦初结婚的前一天,独自站在火车站台上,站了多久,直到火车多少趟来来回回,经历了多少趟爱恨离别……
☆、番外
公元2003年,夏。
多雨的季节。
记得,谁说过的一句话——
不要总想着所爱有我的幸福,要知道有我所爱,爱我所有,亦并不会悲哀。
家人,朋友,爱人,亦或是路人。
我的爱人,下一秒可能会是你的路人。
兜兜转转,往往复复。神圣的耶和华创造的各种各样的关系,陌生之处或是亲昵所在,不过是心与心的距离。然后,上一刻,我的路人变成了我所爱之人。
所以,亲爱的,若有人,愿意陪你走最远的路,那是因为,这条路上有你。
题记
正如同某人之前所说的。98 %的女生对英雄救美这档事儿没啥抵抗力,剩下2%对此免疫的女生毫无例外地该是同性恋。对于,刚刚踏进十六岁的越晨光,情窦初开的年纪,性取向也正常,然后就毫不例外地喜欢上了救自己的英雄。
她的英雄,他的名字曾被一遍遍用自己的手心于自己掌心划下来,“Ryan;Ryan;Ryan……”
于是,佛祖下的半灯青莲,层层叠叠,最终无非是繁复绽放。
细水敲锣,无非是记得那年的每一个细节。
她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那天,很恰巧地,也许真的是命运安排,又或许是自己抽风。身上没有半毛钱,唯一的坐公交的两块钱被自己拿去吃冰棒,红豆味的。
越晨光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在那天那么想吃红豆味的冰棒,就像为什么这条拥挤潮湿的街道即使被大雨冲刷过后也依然没干净到哪去。
当车子急速驶来时,她只顾着舔手中快要融化的冰棒,所以污水溅了她一身,越晨光在那么一瞬间还不是太能反应过来。
她轻声呢喃着转过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
也只能说开车的人有一手好车技,刹车,转弯。强大的冲击力使得车尾不受控制地向前摆动。极大的,刺耳的,刹车声响彻夜空。然后,魅蓝的跑车毫无预兆地甩进了旁边早已经停工不知道多久的工地。
那里聚集着一帮不良少年,这条街道向来鱼龙混杂,尤其此处本来有个打算开发□□,后来却因为出了人命而被搁置荒废的工地。其中一个黄发青年吹着口哨,走过去一脚踢向蓝的魅惑的跑车车门。
“靠!有名车了不起!碍了老子办事儿,就别想着跑。”带头的青年拿着木棍用力向车窗摔去。
窗破。应声而碎。
一阵起哄与笑闹。
带头的青年走近破碎的车窗,低头。狂妄的神情瞬间凝住,半秒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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