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历史上的战争》第14章


顿菲尔德(Breidenfeld)一役中崭露头角;哈布斯堡王室的军队受到灾难性的打击,一败涂地,从而改变了欧洲的权力格局。
居斯塔夫于下一年被杀,他的军队也渐渐解散了。但他提供了一种指挥战争的模式,欧洲各国在本世纪内照此办理,取得了一系列胜利。居斯塔夫建立起来的军队,包括军官与士兵,都是由皇家付工资、发制服、装备武器,由君主亲自指挥或由君主的亲密助手指挥。纪律很严格,军法从严处置。供应与后勤被视作政府的责任,虽然瑞典政府感到维持庞大的军队出国打仗负担过重,他们的军队在“三十年战争”中开拔时以及后来一个短时期内只需配备较少的后勤人员(从前一般情况下,后勤人员需数倍于士兵人数)。打仗时,他们用莫里斯的阵法列阵,滑膛枪经改进后本身重量减轻,并经不断操练,因而开火频率高,重装弹药速度快,以致步兵方阵可由十排减少到六排或更少;滑膛枪手甚至可以在少有的不利环境下同时连发。
骑兵与炮兵也有变化。瑞典骑兵不再搞华丽无用的“马回转”,而是回过头去重新练习使用骑兵大砍刀,练习如何整齐地挥剑冲锋,这种突击方式更能震慑敌人,因为这比中世纪的轻骑兵力量更集中、更有控制。后来,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的铁甲军在英国内战中把这种战术发展到了完美的地步。
至于炮兵,居斯塔夫不断下功夫去克服它基本的弱点:不便运转。答案在于发现大炮的射程同炮身的长度无关。的确,炮身可以缩减—半,重量也可相应降低,效率一点也不受影响。这一发现,以及其他许多造炮技术的改进,都依赖伟大的瑞典铁器制造商路易斯·德·吉尔(Louis de Geer),他是一位重要的工业家,在17世纪前半叶主宰了西欧的经济生活,是他创造了可移动的野战大炮——大炮可在战场上移动(必要时用人推),环境需要时,既可向步兵方阵发实弹又可发空弹;发射的频率从前是每小时两三发,如今已可赶上滑膀枪的频率。
最后,也许最重要的发明是三种武器(其中两种已把火力发挥到最大限度,另一种则有利于进攻性的突击)配合起来使用,这在战场指挥上有很大难度,不仅需要有一批眼光锐利、智慧敏捷的指挥官,而且需要一个严密的结构,既有等级森严的层层控制,又须瞬刻间整齐划一的行动反应。这样的局面很少能做得到.而当居斯塔夫本人不在场时,就更少可能实现了。但是,几乎从古代很简单的小规模的城市冲突以来,现在第一次有可能不仅在战役中而且在整个建军过程中,使军队成为一个工具,听命于一个强有力的意志。这都亏了17世纪上半叶的那些发明创造,所以,17世纪下半叶才能见到出现了如此众多的出色将领,如图伦尼与卢森堡,萨伏伊的蒙蒂库科里与尤金;其中最伟大的是马尔伯勒公爵约翰·丘吉尔(John Churchill)。
这样,居斯塔夫提供了一种蓝图或草案(过高地估计是不明智的),即:也许可能完全控制住已被广泛用过然而是无结果的暴力,把战争贬得很低,并且永远贬低;把充塞欧洲社会的战争活动引向有目的地、合理地利用国家机器;把土匪、强盗变成士兵,把无政府主义的暴力变成受公认的合法权威控制的、勤劳的武装力量。如果达不到这样的局面,欧洲就没有一个国家能建立起一个有秩序的政府体制;但是,直到政府本身机制大大改善以前,也不会达到这样的局面。一直到了本世纪末,这种可能性才出现了一点遥远的影子——欧洲国家有了付工资的专业军队,从政府自己的仓库里供应军队的各种所需,教导军队不要互相打架、不要骚扰百姓,并有一批有技术、懂节制的将军来指挥军队。
武器技术方面又出现了两种变化。一是用火绳引发枪机,装弹药既麻烦又无把握的滑膛枪被燧发枪所代替,这种枪的机制既简单又可靠,可以在一分钟内发射三颗子弹,三列士兵可以同时发射,已成为新的常用的步兵阵形。另一个变化是发明了管状刺刀,这使每个步兵都成了长枪手,也就是说,从此在战场上消失了长枪这种武器。这两件事是在17世纪最后二十年内发生的,因此,马尔伯勒的士兵于18世纪初就能用这些新武器打仗,威灵顿一百年后用的也是这些武器。当时马尔伯勒把士兵排成薄薄的长列(法国人把它叫做“薄片队形”),便于保持阵式,便于连续开火,只要他们能守住阵地,就不怕骑兵冲击。
但是,一旦双方交火打乱了队形,步兵就只有任凭骑兵摆布了。为此,重骑兵,即持长剑或马刀或长矛(从东欧引进的)的骑兵,仍是一种颇有战斗力的兵种。通过同哈布斯堡王朝的战斗,从东欧学来起侦察、搜索作用的轻骑兵,在同土耳其人作战时很有用——由一些能动的“龙”喷发出火力。骑兵配备了轻型滑膛枪后,便有了“龙”的名称;同时,正如这个名称所暗示的,也可用于国内的镇压行动。
大炮方面,在居斯塔夫·阿道尔夫去世后,改革便缓慢下来了,直到18世纪,才由法国出来领头,在炮兵总监让·巴蒂斯特·格里博瓦(Jean…Baptiste de Gribeauval)的治理下,大炮的部件标准化,可以互换,增长了射程,改进了瞄准器,增进了准确性.减轻了炮架,大大减少了拉动大炮的牵引动力,使大炮成为战场内外真正机动的武器,能集中对付任何目标。而比一切技术改进更重要的是,炮手本身的提高。炮手们不再被看作是一群对这种凶险手艺一知半解的民用专家,而成为全欧洲军队中一个不可分割的分支,同样要穿制服,受训练,并且必须有更多的战争科学知识。布里尼军事学校有一位优秀的炮兵军官候补生,一位年轻的科西嘉人,他就是拿破仑·波拿巴(Napleon Bonaparte)。
光是武器技术的改进,并不能充分说明自居斯塔夫·阿道尔夫以来,到腓特烈大帝时代,欧洲战事所发生的变化。
真正意味深长的变化不在军队所持的工具,而在军队本身的建设以及使用他们的政府。的确,大可怀疑的是,如果没有专职的军官来指挥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也许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专职的政府官员作出正确决策来建设军队、供应军队,那么武器的改进还会不会有这样的进展。
这方面的先锋是法国。正是波旁工朝于本世纪末把居斯塔夫·阿道尔夫的蓝图付诸实施,建立起一个功能完善的军事体系,欧洲各国必须照此办理,否则将有灭顶之灾。
居斯塔夫于1631年去世时,法国王室的财库已经破产,法国社会刚从长达半个世纪的内战中开始恢复元气,根本不可能在欧洲占有雄主地位。用欧洲政治术语来说,法国几乎已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国家。法国之所以能复苏,端赖于亨利四世结束了内战,黎希留Richelieu;极有势力的法国大主教。摆平了同外国的冲突,如果某个外国不听话,就找个代理人去打他。居斯塔夫正是最强大的代理人,在他死后,黎希留发现自己必须勉为其难,亲自出马,以阻止哈布斯堡王室、西班牙或奥地利来主宰欧洲。
这是一项惊心动魄的任务。法国王室对其统治下的参差不齐的各省实际上很少控制权。地方上争吵不休的显贵、要人,只在名义上效忠国王,他们在内战中养成的独立习惯几乎已根深蒂固。政府没有文官机构,而最重要的是,没有钱。王室的钱能养活的军队在“三十年战争”时期从不超过一万二千人,所以不得不依赖一批军事将领,这些将领自己豢养军队,负责付军队工资,购置武器装备,自然也就既欺哄上边又欺哄下边。法国所能投入战场的小部队,也因付不起工资而不断瓦解。高级军官们都是贵族,不愿向王室表示忠诚,也拒绝受别人指挥,他们把争执宣扬于大众之中,甚至打仗时也如此。最著名的例子是孔代亲王(Prince deConde),他在战争高潮时,从法国国王一边转到了西班牙国王一边。这当然是一个例外,但这类行为在当时并不被认为是怪异,甚至不受指摘。这种作法是说不过去的,但是对那些伟大的贵族来说,是完全可以料到的。
财政破产,军队腐化、无纪律,——这些就是1648年前法国军队的特征,更确切地说是1661年路易十四掌权之前,军队的状况。到1680年,法国军队已拥有三十万名精兵,居全欧之冠。数年后,更达到了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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