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黑格尔》第2章


黑格尔指出,“自由”是一种内在观念,它的实现要依靠外在手段。并且,原则、公理、理想只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非实在的东西,只是人的计划和目的,因而只是历史的可能性、潜在性。它们要成为现实,就必须依靠人的意志,即最广义的人类行动。所以,在黑格尔看来,历史本质上是人的意志的产物,即活动的“理性”的产物。
3人对私利的追求是历史的原动力
黑格尔指出,促使人以极大的热情去行动的因素有两个。第一个因素是“公理”、“理想”;第二个因素是表面现象背后的那个实在的因素——“原动力”,即“人类的需要、本能、兴趣和热情”。所谓“热情”,是指人“对利害关系的关心”,是从私人的利益、特殊的目的,或利己的企图产生的人类活动。在黑格尔看来,对理想的追求、对正义的信仰和对个人利害的关注、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构成人类历史的经纬线。而两者相比,后者是更深刻的原因。应该说,把“利益”列为历史的主要动因的这个思想,与强调“物质利益”在历史中的决定作用的思想已经相距不远。
4历史的发展存在规律性
历史的规律性是通过人类的活动表现出来的。黑格尔认为,这个问题是必然与偶然的关系问题。在他看来,历史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本性,使人创造历史的活动从不自觉过渡到自觉。这个最终目的是“各个人和各民族”无意识地或不自觉地完成的。在这里,黑格尔实际上已经看到,表面上杂乱无章的人类历史活动的发展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性。
黑格尔还以主体活动的后果同其目的相对立的原理,来证明历史发展中存在规律性。他指出,在历史中,人的行动除产生个人所直接希望的结果之外,还会产生一种人所预想不到的附加结果。黑格尔把个体活动的这种附加后果受“客观法则”支配的现象称做是“理性的狡狯”。他认为,个体行为的后果同他们各自行为的出发点(特殊目的)之间的这种不一致性,说明历史发展的规律性是通过人们的偶然性活动表现出来的。
黑格尔在论证历史规律的客观性的同时,还阐述了个人在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他认为,历史的最终目的必定会通过个体的特殊活动而实现,但并非任何个体都能明了历史的这个趋势,只有少数人能意识到历史发展的这种趋势,并自觉献身于完成这一时代使命的伟大的事业中去。这种人就是黑格尔所谓“世界历史人物”。
5国家是人类自由的“现实形态”
黑格尔认为,“自由”最初表现为个人的热情、个体的自我意识和个体为私利而进行的活动。但这种“自由”只是一种为“特殊的目的”所支配的自由,还不是真正的自由。从历史的发展的角度看,个体的历史活动只有纳入“国家”的历史活动之中,人才能由个体的低级的自由状态过渡为国家中的高级的、真正的自由状态。在黑格尔看来,真正的自由是人类遵循客观规律所从事的活动,是自由与必然的统一,而不是主观随意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个体活动超出“私利”的局限,服从社会整体的要求。这只有在“国家”范围内才能实现,因而国家是人类自由的现实形态。只有在国家范围内,个人既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应当服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同时又享有他的自由。国家承认个体利益的合理性,保障个体获得“法律”之下的自由,同时又以法律为手段抑制个体出于个人特殊目的的盲目行动,使整个社会成为一个符合“公理”的和谐机体。
《历史哲学》第一部分 导读 世界历史是自由意识的进展(4)
6人类历史是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
黑格尔认为,历史运动的规律可以简单地规定为人类历史由不完善、不完美的境界向更完善、更完美的境界进步的过程。首先,这种历史的进步表现为人类精神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前进的过程。其次,历史的发展又表现为新的时代精神取代旧的时代精神的上升运动。再次,历史的发展又表现为人类自我意识由盲目到自觉的运动。最后,历史发展的这种前进运动表现为一种内在的矛盾运动。在黑格尔看来,这四个方面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人类从自在走向自为的历史过程的基本特征,体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它是人类历史发展中任何个体意志都无法抗拒的客观规律。
7历史是自由意识在必然性中的进步
黑格尔指出,“世界历史”不过是“自由的概念”的发展。他认为在近代社会中,“自由”的原则已经得到实现,哲学的任务就是认识在世界历史的现象中闪现出来的“理性”的光辉,认识“自由”在实现自我时所经历的发展过程。黑格尔依据他对历史本质的理解,通过探讨经验的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分析了各个时代的“时代精神”的特征,分析了人类自我意识、自由意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所取得的成就。
首先,黑格尔讨论了对西方文化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几个东方古国的历史和这些国家的“民族精神”的基本特点。他认为从人类自我意识发展的角度看,东方文明古国可以算是人类的“史前史”,因为东方各国“民族精神”的共同特点是:个体没有形成“自我意识”,专制统治扼杀了个人的主观意志。其次,黑格尔讨论了“希腊精神”的特征及其形成的原因,分析了古希腊兴衰的必然性。他认为,“希腊精神”代表了一种“自由”精神,但由于它过分强调“个体自由”,并没有真正理解“人类自由”的全部含义,因此它仍然属于“自我意识”发展的低级阶段。再次,黑格尔分析了罗马政体演变的内在原因,探讨了罗马衰落的内在必然性,着重讨论了人类自我意识进步获得的新成就。黑格尔把“罗马精神”称为“抽象的自由”,认为其优点是形成了超越一切个人的关于政治权力、财产关系的“普遍性”概念,从而能够排除个体情感因素的破坏性,而其缺陷又在于罗马帝国用这种抽象的“普遍性”扼杀了个性自由,用残酷的手段维护自己的统治。最后,黑格尔讨论了日耳曼世界。他认为,日耳曼民族代表了人类的“老年时代”,它说明人类自我意识经过数千年的锤炼,终于成熟了。成熟的标志有两个:一是“精神(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本性是自由;二是“自由”终于从“理想”变为“现实”。在这里,黑格尔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贡献都作了高度评价。
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一书,从世界史的角度,研究了人类历史的进步历程,探索了人类精神、人类自我意识进步的过程,并试图揭示这一进步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这部著作在西方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首先,《历史哲学》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合理性进行理论上的论证,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从17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欧洲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历史事件,其中法国大革命更是震撼了整个欧洲。怎样解释这些历史事件产生的原因,怎样说明这些历史事件在历史中的地位及其对人类进步的影响,成为时代给思想家提出的迫切问题之一。有些思想家,如英国的埃德蒙?柏克,对法国大革命持激烈的否定态度。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对这个问题作出自己的回答。他通过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内在联系,论证了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产生的必然性,论证了人类为追求“理性理想”所作努力的合理性。
《历史哲学》第一部分 导读 世界历史是自由意识的进展(5)
其次,《历史哲学》是对近代社会历史学说的总结和发展。在黑格尔之前,已经有许多近代思想家对社会历史提出有见地的看法。早在18世纪20年代,意大利历史哲学家维科在考察社会历史时,就把历史看做是人自己创造自己的产物,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有规律的。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提出了“民族精神”概念和历史的地理基础的问题。法国启蒙运动的先驱伏尔泰把历史看做是理性战胜愚昧的进步过程,并提出从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中探讨人类历史进步的任务。卢梭讨论了历史进步的辩证法。爱尔维修把个人的私欲、利益看做是支配社会生活的唯一原则。康德则认为,在人的杂乱无章的行动背后可以发现一种普遍的合目的性,而历史的合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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