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就为改变世界 史蒂夫·乔布斯传》第60章


,这种成功足以让史蒂夫变成一个商业巨头。在《玩具总动员》公开上映的第一周里,全美国剧场的票房收入就达到了2 900万美元,已经和这部动画电影的制作或本不差上下了:随后,《玩具总动员》的票房收入继续攀升,成了当年收入最高的电影。在全球范围内,这部动画片的票房收入达到了3。5亿美元,另外还有l亿美元的电影录像带租金收入。
史蒂夫·乔布斯在别人眼里是一个态度强硬的谈判对手,每次谈判他都有一种一定要赢的信念,因此他显得很无情:当史蒂夫和杰弗里·卡曾伯格坐在一起商谈迪士尼公司和皮克斯公司将要签订的协议条款时,他就穿着一件宽大的外衣,显得很盛气凌人,但在谈判过程中他却一直指望着同伴为他出谋划策。因此在另一方面,史蒂夫又显得有些外强中干——他的外在表现虽然很强硬,但在内心深处却软弱得很。
然而,史蒂夫从来不认为一份协议是“铁定的事实”,不论这份协议有多么错综复杂,也不论这份协议在尾页中有多少人签名。电脑芯片制造商里克·施里纳和他的投资专家戈登·坎贝尔就曾经和苹果公司签订协议,把他们的资金投到了VLSI芯片的研发中,但后来苹果公司取消了与他们公司签订的协议,转而研发装配在麦金托什机上的速度更快的芯片。为了减少公司损失,他们不得不花费很多诉讼费强迫史蒂夫对他们赔偿。现在史蒂夫正准备把另一份协议书也扔进“废纸篓”里:就是那份他与迪士尼公司签订的协议书。
在史蒂夫看来,现在皮克斯公司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协议书也过时了,应该重新签订。随着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票房收入猛增,史蒂夫的手中也有一张很硬的“牌”了。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家拥有资产超过l5亿美元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而且他个人还拥有数亿美元的皮克斯公司的股票。总之,史蒂夫认为,他的谈判地位已经改变了。
史蒂夫打电话给迈克尔·艾斯纳,并要求和他谈一谈。当艾斯纳发现史蒂夫想要对他说什么的时候,他愕然了。他和史蒂夫已经签订协议了!而且各项条款都是不能更改的!史蒂夫这个狂妄的年轻人,这个好莱坞世界的局外人,他还是电影业界的一个新手,竟然要与在好菜坞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的艾斯纳平起平坐!
史蒂夫·乔布斯当然有自己的“撒手锏”,他手里掌握着“一颗最精美的钻石”——约翰·拉塞特。艾斯纳知道这将是“一笔多么珍贵的财富”!约翰·拉塞特在皮克斯公司的几次危难中都安然无恙,他的动画电影创作技能也日臻完美,他制作的动画电影可以带来数亿美元的收入,甚至还会达到10亿美元以上。
虽然乔布斯和艾斯纳来自于两个不同的世界,他们两个人却有着惊人的相似点。两个人都是“一路打拼”才到了公司的顶屡,两个人都有很高的智力和非凡的预见力,两个人都拥有天赋的商业经营头脑和优秀管理能力,两个人都珍视忠诚,并把它看做是他们周围的人所应该有的最重要的品质,两个人都曾经报复过他们觉得已经不值得信任的人,两个人都有把他们认为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同事辞退的经历。
现在,史蒂夫在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的鼓励下,他要向艾斯纳提出3个要求。首先,皮克斯公司对为迪士尼公司制作的动画电影有完全自主的制作权。这样的话,在电影制作过程中,皮克斯公司的制作人员就不需要再到伯班克请示迪士尼公司对电影的设想、人物,故事情节、场景以及一些细节的看法了。
第二点则是史蒂夫想要把“皮克斯”注册成一个品牌名,这样有助于拓展皮克斯公司的商品销售渠道,这些商品类似于迪士尼零售店里的小商品,迪士尼公司依靠销售这些小商品每年的收入就可以达到大约100亿美元。可以想象,如果皮克斯公司能够经营这种商品的一半或者1/3,他们的收入就会比电影票房的收入还要高。
史蒂夫提出的第三点要求对使皮克斯成为公众所熟知的品牌大有益处。史蒂夫坚持在所有与电影有关的产品上,比如DVD包、快餐店里的搭卖品、玩具以及其他产品,印制的皮克斯商标要和迪士尼公司的商标一样大。这看起来是一个小问题——有多少人能注意到一种玩具、游戏产品或者说玉米面豆卷包装盒上的商标大小呢?但要知道,每一件产品的商标都被无数次地展现在人们的眼前,久而久之,一种产品的品牌就牢牢地印在了公众的脑海里。史蒂夫有着那种天生的商业经营头脑,他站得高也看得远,他认为依靠这一副业,就会有数十亿美元的钱源源不断地流入皮克斯公司。
如果说史蒂夫提出的前两条要求对艾斯纳来说很难办到的话,那么第三条更让艾斯纳想都不敢想:史蒂夫想要的是,对于皮克斯公司制怍的动画电影收入,迪士尼公司和皮克斯公司五五分成!
对于这件事的结果,史蒂夫·乔布斯和迈克尔·艾斯纳都有怒不可遏但也无可奈何的可能性。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是谈判高手,都知道如何发现对方的弱点,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迪士尼公司的企业文化创建的基础理念就是,如果你想同迪士尼公司做生意,你就必须赞成迪士尼公司的合作方式,也不要讨论什么是“公平”的。
然而,迈克尔·艾斯纳却对史蒂夫让步了。好菜坞里最有权势的人之一对史蒂夫让步了,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史蒂夫个人或他的谈判艺术,而是因为约翰·拉塞特令让皮克斯公司捞取一点利润,总比让史蒂夫一怒之下撕毁协议,然后再寻求与另一家电影公司合作要好得多。心中愤愤不平的杰弗里·卡曾伯格一定会拿出极具诱惑力的协议条款把皮克斯公司从迈克尔·艾斯纳的手里拉过去。这种可能性对艾斯纳来说简直太难以接受了,他连想都不敢想。
随后,皮克斯公司与迪士尼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总共涉及7部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玩具总动员2》、《虫虫特攻队》,另外还有4部没有确定下来的动画电影。新协议规定,迪士尼公司仍旧有拍摄电影续集的权利。在电影界里,许多顶级的动画电影制作人也是仅仅要求15%的电影票房收入,而史蒂夫现在竟然要求50%的票房收入。后来,皮克斯公司的市场部主管,和史蒂夫·乔布斯关系比较密切的帕姆·克尔温说:“在史蒂夫的运作下,我们能够和对方平等地谈判了。”她认为这次皮克斯公司谈判的成功主要得益于史蒂夫的“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以及不怕丢脸”。
甚至在《玩具总动员》公开上映之前,皮克斯公司的动画电影制作人员就开始准备制作《玩具总动员》的续集《玩具总动员2》。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当时的这种想法有点不可恩议。他们的计划是直接制作出《玩具总动员 2》的录像带,而没有打算在剧院里放映,当然这样做主要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这种做法也与皮克斯公司的企业文化格格不入。
卡特穆尔说:“在这种想法的支配下,我们整整工作了9个月的时间才提交作品,但最后又被否决了。我们只得重新制作,虽然知道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但也明白,达不到好的效果,只得重做。因为时间紧迫,我们有几个工作人员都累倒了。事后,我想:‘我们的公司不能再这样运转下去了。’”
皮克斯公司并没有这样持续下去,他们改变了公司发展策略。皮克斯公司动画电影制作组把下一部电影锁定在《虫虫特攻队》上。这部电影刚好赶在1998年感恩节假期前制作完成,迪士尼公司决定再次在感恩节前夕公开上映这部动画电影。皮克斯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希望能借助《虫虫特攻队》的成功有力地证明《玩具总动员》并不是侥幸才获得成功的。事实证明,《虫虫特攻队》在那个感恩节假期里又一次打破了票房收入纪录,达到了4 650万美元,突破了皮克斯公司《玩具总动员》的票房收入。
《虫虫特攻队》从公开上映到这一年的年底这么短的时间里,成为了1998年赢利最高的电影,《玩具总动员》获得了奥斯卡两项提名奖,即最佳配乐奖和最佳剧本奖,另外还颁给了约翰·拉塞特一个特别成就奖,以奖励他带领皮克斯公司动画电影制作组努力不懈,制作出第一部电脑动画电影长片。而《虫虫特攻队》又给动画电影制作增添了一个音乐类的奥斯卡提名奖。
在皮克斯公司的大力宣传下,再加上他们还有两部动画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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