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传》第74章


我实在巴不得回到家里以摆脱这种气氛。 船一到亚丁,我们便感到好象到了家了。我们因为在杜尔班认识了克科巴·卡瓦斯吉·丁索先生并且同他和他的夫人有过密切交往,所以对亚丁 人是很了解的。
几天以后我们便到孟买了。阔别十载,一旦回到祖国,那种欢乐的心 情实在说不出来。
戈克利在孟买为我发起了一个欢迎会,他的身体虽然不好,却也赶到 孟买来接我。我是怀着一种同他合而为一的热切希望到达印度的,因此觉得 非常轻松自若。然而命运却作了另外的安排。
第四十四章 当律师的一些回忆
在我叙述我回到印度以后的生活以前,我觉得似乎需要把我曾经故意 略去的在南非的一些体验追述一下。
有几个当律师的朋友要我把当律师的往事谈一谈。这类事情是太多了, 要是全部写下来,就得占一本书的篇幅,那就超出了我的叙述范围了。但是 如果把那些带有真理之实践的性质的若干事情追述一下,也许不是不妥当 的。
就我的记忆所及,我已经说过我在职务上从来没有做过不老实的事情, 而我的律师业务大部分是为了公益事业,我为这些事所收的费用从不超过实 际开支,甚至实际开支有时还是我自己贴出来,关于我的律师业务,我想说 到这个地步算是说到头了吧。然而朋友们还要我多谈一些。他们大概以为, 如果我轻描淡写地谈几件我不愿意放过的事情,干律师这一行的就可以得到 教益了。
当我作学生的时候,就听说律师这个行业是撒谎的行业。然而这种说 法对我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我并不想以撒谎致富盗名。
我的原则在南非受到了多次考验。我知道我的对手常常唆使他们的证 人;只要我鼓励一下我的当事人或他的证人撒谎,我们就会打赢官司。但是 我总是拒绝这种诱惑。我只记得有一次已经打赢了一场官司,我疑心我的当 事人骗我。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老是希望我胜诉的案子总是正当的。我从来 没有在确定收费的时候,把胜诉当作一个条件。不管我的当事人是胜还是败, 我并不指望多收或少收费用。
每一个新的当事人来找我的时候,我首先就是警告他,我不受理欺诈 的案件,他也别指望我去钻证人的空子。我这样做的结果,使我的声誉大增, 没有一件欺诈的案子前来找我。
事实是有一些当事人愿意把清白的案子交给我办,而把一些可疑的案 子找别人去办。
有一件案子是我最好的一个当事人交给我办的,这真正是一次严厉的 考验。这件案子牵涉到一笔极复杂的账目,而且拖了很久。有几个法院受理 过这件案子的一部分。最后由法院将有账目的部分交给几个有资格的会计师 去仲裁。结果对我的当事人是完全有利的,但是仲裁人在计算时不小心出了一个差错,数目虽然很小,案情却很严重,因为他们把借方误列为贷方了。 对方因为别的原因反对这个仲裁。我当时是当事人的助理律师。当主事律师 发现这个差错时,他认为我们的当事人不应当承认这个差错。他的意见显然 是:做律师的当然不能承认任何违反当事人利益的事情。我却说我们应当承 认这个错误。
但是主事律师反驳说:“如果这样做,法院很可能取消整个仲裁,这是 任何稳健的律师所不愿意干的。无论如何我是不极易冒这种危险的。如果这 个案子还得送上去再开一次庭,我们的当事人究竟要花多少钱,最后的结果 究竟是什么,那就说不定了!”
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当事人也在场。 我说:“我觉得我们的当事人和我们双方应当冒这个险。仅仅因为我们不承认错误而指望法院支持一个错误的仲裁是靠得住的吗?如果由于我们承 认了致使当事人吃亏,那又有什么坏处呢?”
“可是我们为什么要承认这个错误呢?”主事律师说道。
“我们凭什么可以肯定法院里找不出差错,或者我们的对手就发现不了 呢?”我说道。
“那么,你愿意辩论这件案了吗?我可不打算按你的说法同人家争论。” 主事律师以决定的口气答道。
我谦虚地回答道:“如果你不愿意申辩,那么我就来干,只要我们的当 事人同意这样做。如果错误不改正过来,我在这个案子里就没有什么好办的 了。”
我说这话时,一面看着我的当事人。他有些为难了。这件案子我从头 就参与了的,当事人完全相信我,而且对我有充分的了解。他说:“那么好 吧,你就去申辩这件案子,把差错改正了吧。失败就失败,如果这是不可避 免的,上帝是保护正当的。”
我感到高兴。我所指望于他的,不过如此而已。主事律师又警告我, 怜悯我的固执,但是还是同样向我祝贺。
结果如何,且听下一章分解。
第四十五章 狡诈行为? 
我并不怀疑我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是我却非常怀疑我对这件案子是否 能处理得十分恰当。我觉得要在高等法院辩论这么棘手的案子是一种极为冒 险的行为,而当我在陪审员的面前出现的时候,我都害怕得发抖了。
我一提到账目中的差错,便有一个法官说道:“这不是狡诈吗,甘地先生?” 我听到这种诬蔑,心里便发火。无缘无故地指责人家不老实,实在是不能容忍的。
“从开头就遇到了这么一个有成见的法官,这件棘手的案子成功希望可 以说是微乎其微了。”我自言自语道。但是我已理好了我的思路,于是回答 他说:“阁下还没有听我讲完就怀疑人有狡诈行为实在使人惊异。”
“不是指责的问题,”那个法官说道:“这只是一种设想。”
“这种设想在我看来不啻是一种指责。我请求阁下听完我的话,然后若有根据再来指控我。”
“我打断了你的话,实在对不起”那个法官答道:“请你继续说明差错的 原因吧。”
我有足够的材料支持我的说明。由于这位法官提出了这个问题,使我 能够从一开始就引起了法院注意我的辩论。我感觉大大得到了鼓舞,于是利 用这个机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法院细心听取了我的发言,使我有可能说服 那些法官相信账目的差错是完全出于疏忽。因此他们并不觉得需要取消花了 很大力量才做出来的整个裁决。
对方的律师相信这个错误纠正以后并不需要进行多少辩论,似乎因此 感觉安心。然而法官们继续盘诘他,因为他们相信这个错误是很容易核对出 来的。那位律师极力攻击这个裁决,但是那个最初有怀疑的法官现在肯定地 站到我这一边来了。
“如果甘地先生不纠正这个错处,你又有什么办法呢?”他问道。
“要我们再找一个比我们所指定的这个会计专家更有能力和更公正是不 可能的。”
“本法院必须假定你对自己所处理的案子最清楚。如果你不能指出任何 会计专家都不可能避免这种疏忽的理由,本法院只好强迫双方重新进行诉 讼,为一个显然的错误再花一些钱。如果这样一个错误能够加以改正,我们 就用不着下令再听双方的申诉了。”法官继续说道。
那位律师的意见就这样被撇开了。法院究竟肯定了那个纠正了错误以 后的裁决,还是下令仲裁人进行复查,我已记不住了。
我很高兴,我的当事人和主事律师也同样高兴。我因此坚定了我的信 念:对真理不加执拗就不可能当律师。
然而,请读者记住:就在职务的实践中保持诚实,也挽救不了实践中 的根本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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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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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当事人变成同事
在纳塔耳当律师和在德兰士瓦当律师不同:在纳塔耳有一种一身兼二 任的律师,只要取得了辩护士的头衔,同时也可以当状师:而德兰士瓦的情 形就和孟买一样,辩护士和状师的范围是有区别的。作为一个律师,他有权 选择充当辩护士或状师。所以我在纳塔耳的时候,已经取得了辩护士的资格, 到了德兰士瓦,又得申请当状师。因为作为一个辩护士,我不能和印度人进 行直接的联系,而南非的白种人状师是不会找到我头上来的。
不过就是在德兰士瓦,状师也可以出庭县法院。有一次,我在约翰内 斯堡的县法院里受理一宗案子,发现我的当事人欺骗了我。我看他在证人席 中完全站不住脚,所以未经任何辩论我便要求县长取消这个案子。对方的律 师觉得惊奇,而县长却很高兴。我指责当事人叫我受理一件虚假的案子。他 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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