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文化史纲》第31章


踉蛱岢隽艘徽滓欤纭熬徘骋簧睢薄笆薄笆蕖敝啵嘀敢鮛茎在阴道内的抽送频率、深浅、缓急、刺激部位等等。以此为重点探讨内容,目的是和乐闺房,使男女对房事始终保持新异感觉。 
房中术提供了和乐闺房的技巧,以及性戏性乐秘诀,但真能坚持养生方向的修习者就少之又少了。所谓守关闭精,御而不泄,在强烈的性乐诱惑下,多半既不能守又不能闭,反倒是常常一泻千里。汉成帝刘骜就因为跟爱姬赵飞燕折腾了一整夜,精泄不止而暴毙。于是在纵欲和养生之间,又生出第三途:药补。 
汉时张仲景有方名“五石散”,以石钟乳、朱砂、赤石脂、紫石英和硫磺五种矿石入药,性大热,有壮阳奇效。结果,晋朝一表人材的何晏以此壮阳,日久后竟弄得形容枯槁。裴秀则因久服,不胜药力,在寒热中暴卒。唐人深知此类药石猛毒,但又经不住它壮阳奇效的诱惑,最终仍不免受到戕害。文学家韩愈曾想出个聪明办法:以硫磺等壮阳药物拌入饲料喂养童子鸡,待鸡长成,不让它与母鸡交配,即烹杀食用,以收壮阳之功,事在《清异录》上:“昌黎公愈晚年颇亲脂粉,故事服食,用硫磺末搅粥饭,啖鸡男,不使交,千日,烹庖,名‘火灵库’,公间日进一只焉。”最后的结果是“终致绝命”!文起八代之衰的大儒尚且忍不住要自戕,终于死在纵欲之上,一般人更可想而知了。 
看来,在东西方世界的文明发育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中国士人在礼教追逼之下逃向青楼,在那儿他们跟丽妓一道创造了高雅精致的青楼文学。西方骑士则在禁欲主义的围剿中投往石榴裙下,在暝幻状态中歌唱出醉人的浪漫爱情。中国士人的纵欲是躲在家中,在房中术的指导下按部就班地进行;西方骑士若要纵欲,则到妓院中酣畅淋漓地发泄,然后再庄重地回家或上教堂。 
虽然东西方文化中的自由因子,同时都对中世纪反自然的禁欲主义表达了强劲反弹,但却在这个过程中再次出现了以女人为牺牲的肉欲文化。这是在抵制反自然中出现的反自然——在中国,男人们鼓励和怂恿女人缠足;在西方,男人们则鼓励和怂恿女人束腰。 
缠足在中国起于何时,学界说法上下差了千年。比较可信的看法是,南唐后主令他的嫔妃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做新月状,尔后穿上素袜在六尺高的金莲台上歌舞,“回旋有凌波之态”。事见元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不过这个说法也有可疑之处:如果为了舞步的轻盈飘逸,缠足之后站立尚且困难,哪里还能弹跳旋转?芭蕾舞能缠足吗? 
但从历史上看,自此之后中国原本非常发达的舞蹈艺术,便日趋消亡了,似乎又证明缠足确实起于南唐。无论如何,缠足断送了中国舞蹈当是不争的事实。 
女子缠足通常从四五岁开始,其做法非常残忍:先将脚拇趾以外的四趾弯屈在足底,以白棉布条裹紧,固定脚型;尔后穿上尖头鞋,在家人挟持下行走。夜晚以针线密缝裹脚布,不使松脱。这样裹至七八岁时,再弯曲趾骨,使之成为弓形,并加强裹缠力度,一天紧似一天,务使其最后只能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小脚要缠到合格,验收标准是“小、瘦、尖、弯、香、软、正”。被缠女子要承受多大痛苦,现代人实在很难想象!时人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已算是轻描淡写的说法。实际上许多女子在被野蛮裹缠的过程中弄得皮肉溃烂、脓血淋漓,是很常见的事。还有许多由于溃烂而失去了小趾。 
就是这人为致残的畸形残肢,却一度成为中国文人如痴如醉的嗜好,以致形成了一门品味鉴赏小脚的特殊学问——莲学!例如,莲学探讨的品莲方法就多达几十种,诸如:嗅、吸、舐、咬、吞、食、搔、捏、捻、承、索、脱、剥、缠、洗、剪、磨、拭、涂、暖、拥、扶、悬、肩、排、推、玩、弄……之类。喜莲文人达于疯魔时,竟会脱下美妓的三寸金莲鞋,当做酒杯盛酒传盏,更多的是将金莲鞋、裹腿之类跟脚有关的东西留作藏品把玩。 
说到底,中国文人为何对小脚如此迷恋?原因恐怕来自性幻想和性虐待交织起来的潜意识。从《采菲录》《葑菲闲谈》之类“莲学著作”中,可发现专家们的一些独到见解:一是认为,纤足足底的凹隙合成孔洞,可作“非法出精”(插入阴_茎)的工具。二是认为,纤足并含女人全身之美:“如肌肤白腻,眉儿之弯秀,玉指之尖,乳峰之圆,口角之小,唇色之红,私处之秘,兼而有之,而气息亦胜腋下胯下香味。”清末学者辜鸿铭也是个莲迷,据此老说:“中国女子裹足之妙,正与洋妇高跟鞋一样作用。女子缠足后,足部凉,下身弱,故立则亭亭,行则窈窕,体内血流至‘三寸’即倒流往上,故觉臀部肥满,大增美观。”(《采菲录》)而另一位专业人士——张竞生博士则进一步指出:“缠足对女子的身体会产生影响。她摇晃的步态吸引着男人们的注意力。裹小脚的女人在行走的时候,她的下半身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这使她大腿的皮肤和肌肉还有她阴道的皮肤和肌肉变得更紧。这样走路的结果是,小脚女人的臀部大,并对男人更具性诱惑力……” 
据此说来,女子缠足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在性交中使男子感觉阴道更紧,臀部更觉肥大性感。博古通今的辜鸿铭对小脚的看法,可说是代表了绝大多数中国士人的看法。他的辩说虽然在理,但他的欣赏态度却令人作呕。高罗佩认为,任何时代的妇女都会为了追求时髦而承受痛苦,满族入主中原之后,满族女人因为皇家禁止她们仿效汉族女子那样缠足,曾经愤愤不平——这丝毫不足以支持高氏的观点。在父权文化支配社会的情况下,若非男子所好,女人会自讨苦吃吗? 
欧洲女子的束腰,跟中国女子缠足是同一回事,是为悦己者而下地狱。她们把自己的腰肢紧束到整个体形如同一只蚂蚁,常常需要力大者帮忙“施刑”。因此,欧洲女子在交际中昏厥过去是常见的小问题,当她们昏厥时,总是有人早就准备好了嗅盐之类应急物品。她们对胸腹部的残酷压迫,常常使她们呼吸不畅,胸闷窒息,脸色苍白,而这正是男人乐意见到的“美”——高耸的乳房,肥大的臀部,纤细的腰,弱不禁风的步态……可笑的是,陋习传至今日,仍有许多人乐此不疲,高跟鞋即是女人的“刑具”之一。 
除了戕害女子肉体的缠足、束腰甚不光彩以外,与禁欲主义强劲对峙的还有性文学、春宫画和其他性玩物。特别是后者,对上层社会以外的亚文化圈来说,由于直观,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而颇具影响。 
性文学在中国的滥觞,是在明中叶至清中叶。在这一时期陆续出现了文学水准极高的涉性小说《金瓶梅》,以及富有才气传播甚广的色情小说《肉蒲团》《隋炀帝艳史》《株林野史》《如意君传》《绣榻野史》《痴婆子传》《禅真逸史》《浪史》《弁而钗》《灯草和尚》《一片情》《宜春香质》《品花宝鉴》等等,总数在两百种以上。至1868年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书,开列的禁书已达二百六十八种之多。性文学在中国的被禁,当自明正统七年(1442年)李时勉奏称瞿佑著《剪灯新话》“惑乱人心”始。之后经多次官方查禁,结果屡禁不止。犹如禁娼,明知无法与情欲相抗衡,仍然幻想“天下四方尽入吾网”,幻想情欲能服从政治。 
性文学在西方的环境,并不比中国更好。继文艺复兴中薄伽丘、阿雷蒂诺、乔叟、拉伯雷之后,性文学在西方渐入佳境,特别是到了近代,已然出现繁荣景象。其中有多种脍炙人口的作品,如卡萨诺瓦的《回忆录》、克莱兰的《范尼?希尔》、萨德的《贾斯汀或美德的厄运》、萨克尔马索的《披兽皮的维纳斯》、霍尔的《孤独的井》……这些作品都非常有名。但西方世界对性文学的查禁,虽然启动时间大体跟中国一致(罗马教皇保罗四世于1559年下令禁绝色情文学),而其措施却严厉并有效得多,书检制度很快就有了成文法。特别是美国,1873年由康斯托克发起“正经文学”运动,并在国会通过了查禁色情书刊的《康斯托克法》,一直沿用至今。 
官方所不能查禁的,是存在于民间、藏在每户人家箱子底下的藏品——春宫图,它的俗名叫“避火图”。据叶德辉考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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