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黑格尔》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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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哲学》第二部分 第一篇 中国(3)
我们还须注意中国人法律关系中的所有权变更,以及与此相关的奴隶制。中国的土地收归国有后,田租收入的九分之一要交给皇帝。秦始皇创立了农奴制,他将战争掠得的土地变为私有财产,土地上的居民也就成了农奴。在他面前,所有人都是卑微的,因此这很容易使中国人自暴自弃,这种自暴自弃使中国人的道德状况很败坏,他们以撒谎、欺诈著名,朋友间相互欺骗都是正常的。
我们现在讲中国宗教。中国宗教不是我们所说的宗教。我们所说的宗教,指“精神”回归自身之内,专门构想自己的主要性质、本质的“存在”。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从自身与国家的关系中抽身出来,将自己从世俗权力下解放出来。中国就不是这样,宗教没有发展到这种程度。个人没有独立性,在宗教上也是依赖的,依赖各种自然现象,其中,最崇高的是物质的上天。皇帝是万民的主宰,只有他是接近上天的。作为自然主宰的“天”,可以比做我们的“上帝”。但这种关系还在中国人思想之外,因为在中国,唯一的、单独的自我意识,就是皇帝。人与天的关系是,如果行善就可得福,如果作恶就会招灾。中国宗教含有人事影响天道的巫术成分,认为人的行为绝对地影响了事情的方式。如果皇帝仁厚行善,那么上天就会开恩,就一定会有丰收年成。与“天”的关系,经常与皇帝本人联系,皇帝又执行着“天”的各种职能。皇帝成为皇天与后土的当然立法者。中国人相信五行,五行中各有一位尊神,也各有一种颜色。凡是有皇帝的朝代,都依赖一位尊神,当前的尊神是黄色。各省、州、县,以及河流山川都有自己供奉的神。所有神灵都隶属于皇帝。如果哪一地区发生灾异,那里的神灵就会像官员一样被革职。神灵的庙宇数不胜数,里面住着不嫁娶的尼姑与和尚。百姓遇到灾祸,就要同他们商量。中国人选择房基或坟地时,都要请教阴阳家。《易经》对此规定了各种基本形式与范畴,被称为“命书”。中国人试图用巫术来解释偶发事件或现实,这表明他们没有精神性。
中国科学的形式,与缺乏真正的主观性相联系。科学在中国是很受重视的,政府还公开赞扬与提倡。翰林院中的翰林都是皇帝亲自考核的,住在宫中,担任秘书、国史编修、物理或地理学家等职。乾隆是近代因重视科学知识著名的皇帝,他本人的著作甚丰,还汇编刊印了历代要籍。
各种科学都得到尊重与提倡,但也缺少主观性和将科学作为理论研究的兴趣。这里没有自由、理想和精神的王国。所谓科学只是经验性的,以适应国家与个人需要的“实用”为主。中国文字是科学发展的一大障碍。中国有“口头文字”与“书写文字”。“书写文字”以符号来表示观念。这得到了莱布尼茨的赞同。但实际情形与此相反。中国的语言与文字分离,因此文字不完善。他们的“口头文字”是由大量单音字组成的,这些字母常常包含不止一种意义。将意义区分清楚的唯一方法是,上下文联系、重读与发音。学习中国文字,须学习几千种符号。实际生活中必须的符号有9535个,加上最近创造的,有10516个。据计算,共有80000或90000个文字。
至于科学本身,对中国人来讲,历史只包含纯粹确定的事实,并非对事实的意见或理解。中国人也有哲学。他们承认的基本原则是“道”,即一种理性,道是天地之本、万物之源。老子的《道德经》最受人尊崇。道士是以研究这些著作为专业的,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提出含有神秘成分的观点。相比之下,我们更熟悉孔子的著作。孔子著作中有很多正确的道德箴言,但其思想表达往往用语重复和迂回,较难理解。中国以前在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上享有盛名,但现在落后很远了。中国人很早就知道了磁铁和印刷术,但他们不知道怎样利用。就印刷术来讲,他们依然把文字刻在木块上,然后印刷,不知有活版印刷。他们虽精通计算,但还不知道数学这门学科的最高形态。他们观测和记录了一些日食、月食,但还不能形成天文学这门科学。他们将欧洲的望远镜当做装饰品,而不知如何利用。中国人一个普遍的民族性是,模仿技术十分高明。这种模仿体现在日常生活与艺术上。中国人过于自大,不屑于向欧洲人学习,欧洲人被他们看做被迫远离家乡、出外谋生的乞丐。
上面叙述了中国人民族性的各个方面。它的显著特点是,属于“精神”的一切,都离他们很远。这包括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伦理、道德、情绪、宗教、科学和艺术。中国人将自己与人类看得十分卑微,只有驯服听命的意识。
《历史哲学》第二部分 第二篇 印度(1)
与中国一样,印度是既古老又近代的;它向来是静止、固定的,经历了完全封闭的发展。与中国不同,印度是狂想与敏感的地区。它在原则上的进步体现在:印度具有主观性和“绝对存在”的一般统一性,或“有限存在的理想主义”。但这只是想象方面的“理想主义”。这种想象从“有限存在”中取出了“原始”与“物质”,但将一切都变成了纯粹“想象”的东西。“上帝”是在恍惚的梦寐状态中,这也是无限“精神”的梦寐。
女性有种特殊的美,洁白的面孔上带着浅浅的红色。这是细致的红色,好像是发自精神内部的嘘气。这种美在印度世界中体现得最可爱。这是种无力的美,所有尖锐的矛盾都消失在其中,只呈现出感觉和灵魂。在这种灵魂中,自由精神的死亡是清晰可见的。
我们称印度的原则是“梦寐”状态中的“精神”,就须确定它的性质。在梦寐状态中,不存在个人与全体的分离,“精神”不再为了自身存在而与外界相区别,外界与个人的分离消失了。梦寐的印度人,是有限的、个别的,同时也是神圣的。“普遍的泛神论”是印度人对事物的见解,但这是“想象”的,而非“思想”的泛神论。每个感官材料与内容,只是被粗暴地提取、运送到“普遍”、“无限”的领域中去。有限的东西因此丧失了存在与稳定性,一切理智也就消失了。相反,“神圣的事物”由于本身的变化无常、形式卑微,就堕落了,因此“神人同形”观念就不是特别重要的了。“神圣的事物”被贬低到卑贱、麻木的地位。事物被剥夺了理智和有限、稳定的因果联系。
印度与外面的世界历史有多种联系。据最新发现,梵文是欧洲语言的基础;印度还是人口向西方世界移民的出发点。总体上,印度文化的传播只是悄无声息地扩张,没有凭借政治行动和对外征服,但印度却常常被征服。在古代,亚历山大从陆地上征服印度;在现代,欧洲人通过海洋与印度发生联系。英国人,或者说东印度公司,是印度的主宰。印度近2亿人口中,有1亿到1亿1200万人是直接服从英国人的。
英国人将印度本部分为两大部分。一为德干,一为印度斯坦。前者是孟加拉湾西边、印度河东边的大半岛,后者在恒河流域,一直延伸到波斯。印度的西边是印度河,英国人的统治并没延伸到此。我们讨论的印度人,是因印度河而得名的;这个大国的居民从没为全族起过名字,因为这个民族从来没有建立统一的帝国,但我们仍将它看做帝国。
谈到印度人的政治生活,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它与中国相比体现出的进步。在中国,所有权力都集中在皇帝身上,所有居民都是平等的。中国缺少分立的自由,各种不同没能取得独立性。印度在这方面有重大进步。独立的分子从统一的专制权力中分离出来。但这里应有的区分又退回“自然”,没有激起灵魂作为它们团结的中心,这里的区分,是就社会阶层而言的。印度还未认识到自由与内在道德,它的所有区分仅仅是职业和有关公民条件的区分。这种区分影响了印度所有政治生活和宗教意识。同时,印度阶层的区分,并非出于个人自由的主观性。
国家的第一个重要职能,是以完全“普遍的东西”为目的。上帝、“神圣的事物”,是绝对“普遍的东西”。最高阶层是僧侣或婆罗门阶层,是向民众揭示“神圣的事物”的。第二个阶层是刹帝利阶层,包括武士和统治者,代表主观的权力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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