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文化史纲》第17章


的理解,探幽发微,给予了阐释。“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行违神,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其中并无新内容。但班昭的扬名使后来者群起效尤,争相颂扬儒学加诸女人的桎梏镣铐,为这副镣铐写出一部又一部“使用说明书”,以及“活学活用”的心得体会。 
唐儒宋廷,家有五女皆自负清高,誓不嫁人;五女从小有奇志,不爱红装爱文章。长女唐若莘执笔著《女论语》,次女唐若昭等为之作注。书成惊动朝廷,获通报嘉奖并奉召入宫。《女论语》经中央决定发行全国。这部妇学教材语言流畅,读起来朗朗上口,极富宣传才华—— 
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 
清则身洁,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 
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 
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莫出外庭。 
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莫与通名。 
女非善淑,莫与相亲。立身端正,方可为人。 
…… 
女子出嫁,夫主为亲。前生缘分,今世婚姻。 
将夫比天,其义匪轻。夫刚妻柔,恩爱相因。 
居家相待,敬重如宾。夫有言语,侧耳详听。 
夫有恶事,劝谏谆谆。莫学愚妇,惹祸临身。 
夫若外出,须记途程。黄昏夫返,瞻望思寻。 
停灯温饭,等候敲门。莫学懒妇,先自安身。 
夫如有病,终日劳心。多方问药,遍处求神。 
百般治疗,愿得长生。莫学蠢妇,全不忧心。 
夫若发怒,不可生嗔。退身相让,忍气吞声。 
莫学泼妇,闹闹频频。粗丝细葛,熨帖缝纫。 
莫叫寒冷,冻损夫身。家常茶饭,供侍殷勤。 
莫教饥饿,瘦瘠苦辛。同甘同苦,同富同贫。 
死同棺椁,生共衣衾。能依此语,和乐瑟琴。 
如此之女,贤德声闻。 
这就是几个明显性冷淡的未婚女子,按礼教的几项基本原则撰写出来的宣传品。除此之外,晋时张华作《女史箴》;唐时太宗长孙皇后作《女则》三十卷,皆用以为内廷后妃的训导。陈邈妻郑氏则有《女孝经》十八章,垂范后世。到明清之季,“女教”已成为一门浩瀚的学问。清初时王相筛选出《女诫》、《女论语》、明成祖孝文皇后的《内训》和王相之母所撰《女范捷录》四种,合编为一部,冠名叫《女四书》,使之流布华夏。 
由女人站出来号召女人们戴上枷锁,放弃人权,把自己训练成生育工具和家奴,这确实算得上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奇观!但仔细一想,她们这样做其实是男人教唆的结果。无论何时何地,妇女界不可能自发地掀起一场要求做奴隶的运动。大凡官方需要提倡什么的时候,总是采用利益驱动的方法,以嘉奖、表彰、名利、地位相诱,形成一小撮下死力帮忙的受益者,活动宣传于民间,造成声势,使之看上去好像是自发的群众运动。 
“官方”鼓励全社会的“妇德”教育,是因为礼教有助于定尊卑上下,强化统治秩序。能够成功地将女人关进后院,社会已经就安定了一大块,这是礼教对王权的实际意义之一。剩下的问题是,还必须深化对女人的性管制,使其更好地为父权社会服务。 
秦时,始皇帝“焚书坑儒”是个著名的历史事件,但始皇帝热心推广礼教,也是不争的事实。礼教本为儒家学说中的内容,为何去“儒”而存“礼”? 
第五章02
实际上,始皇帝一点都不傻:对他来说,儒家学说中除了礼教有用外,其他都是一派胡言——儒家反对武力,认为“奇兵有异于仁义”,而秦国正是依靠“奇兵”才得以兼并天下;儒家要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这对秦政来说真是“王道迂阔而莫为”。依了儒学主张,秦政权等于在自证其罪。所以始皇帝坑杀儒生而推广礼教,意在“买珠还椟”。而礼教被始皇帝从儒学中筛选出来加以推广,实在是政权建设的必要之举。 公元前219年,始皇帝东上泰山,令人刻石以颂秦德。这次活动是跟原鲁国诸儒生商议过的。颂辞内刻有“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公元前215年,始皇帝至碣石,刻碣石门以记其功,同样没忘记宣扬礼教“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公元前210年年末,始皇帝东巡至越地,登会稽山。这是他临终前的最后一次政治活动了。由于越地颇盛淫风,始皇帝指示在《会稽刻石》中专门撰写了一段弘扬礼教的“纠风”文字—— 
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 
防隔内外,禁止淫,男女洁诚。 
夫为寄,杀之无罪,男秉义程。 
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 
汉时,儒术终于成为显学,高踞庙堂,并登上了自上而下强行传递的官方快车。但要把一种观念涵化为民俗,则实非易事。因此汉唐盛世时期,性风俗仍呈现出淳厚宽松的特征,甚至有点自由化倾向。汉唐之盛,可以说并不因礼教盛,但当时儒术处在显学地位,官方又大张其势地弘扬,认识上的误区便由此产生了:好像中华大帝国的鼎盛是操作礼教的结果。 
至于宋代,帝王们的万世基业出现了盛极而衰的崩裂征兆。处在这个历史转折点上的宋儒们,是最先感受到风气的先知先觉者。而他们对历史的思考,则集中反映了中国人思维模式的特征:“单线因果链”——一个结果来自一个原因,一种原因产生一种结果。他们把汉唐成功的经验,总结为王者行春秋大义,圣教化及宇内。眼下颓势的症结,自然也就是人心不古,圣教失宣了。在这种大文化背景下,理学的形成,可说是势所必然。 
公元11世纪中后期,程颢、程颐兄弟分别提出“天者理也”和“性即理也”的哲学命题,在洛阳设学阐释,从学弟子甚众,形成所谓“洛学”。程颢主张“物我一体,忘其内外”,主张“识仁”、“定性”。他的学说基本上是一种道德修养,对理学中的陆王“心学”有极大影响。程颐和程颢一样,以“理”为最高哲学范畴,但他同时提出了“阴阳之气”,并以之与人性相联系,认为“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他的学说开创了以后理学中的朱熹学派。 
认真说起来,二程在哲学上并无惊人建树,且自甘于扮演儒学二传手的角色。程颢曾大言曰:“谓孟子没而圣学不传,以兴起斯文为己任。”他认为程氏兄弟的创造在于“吾学虽有所受,但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然而,二程最终留给后世的“学术成果”,是他们对礼教走火入魔的推崇,是他们首创以“礼”杀人。儒学中最生动、也是最有价值的人文精神——仁,自此开始被阉割了;理,被骤然放大了;欲,成为罪恶的渊薮—— 
甚矣欲之害人也!人为不善,欲诱之也;诱之而不知,则至于灭天理而不知反。故目则欲色,耳则欲声,鼻则欲香,口则欲味,体则欲安,此皆有以使者也。然则何以窒其欲?曰思而已矣。(《二程粹言?卷二》) 
与早期儒家经典相较,“欲”被程子视为害人的罪恶,大大超过了欲是人的天性,需要对之善为节制这样一种限度。兹以《礼记?乐记》中关于“欲”的论述为参照,看程说对儒学的“发展”——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作乱之事。 
很明显,早期儒家强调对“欲”的调节,反对无节制地纵欲,并无视欲为罪的意思。由此引发的理、欲之辩自宋儒开始就变得不可收拾了。至于朱熹,已到了人性与天理誓不共存的地步—— 
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朱子语类?卷十三》) 
说到人欲之大者,莫过于男女私情,这自然就成为首先要灭掉的人欲。如果并非为了私情,而是关乎生死的涉性问题该怎么办?这有点像淳于髡就教孟子的“嫂溺”问题——孤立无助的寡妇能不能再嫁?程颐像个冷血杀手般论述道: 
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二程遗书?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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