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文化史纲》第18章


血杀手般论述道: 
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二程遗书?卷二十二》) 
于是程子为理学铸造了一柄寒气逼人的屠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孟子说见嫂溺不救的人是豺狼。程子却认为,宁肯饥寒而死也不能再嫁失节,可见理学与早期儒学间已拉开了多大距离。道学家所谓“程子一言乃震动乎宇宙”倒是不假:多少中国女人此后便死在这柄屠刀之下。而朱熹要求“革尽人欲,复尽天理”,已到了要消灭人性的偏执程度,当看做是理学合乎逻辑的发展。 
小程以冷面煞星的面孔对女人,大程却以温和的方式让女人没有灵魂,把她们当做无生命的“物”。有一则二程与青楼女子相遇而态度迥异的逸闻,足见兄弟俩“风格”的差异—— 
第五章03
二程先生一日同赴士夫家会饮。座中有二红裙侑觞,伊川(程颐)见妓,即拂衣而去。明道(程颢)同他客尽欢而罢。次早,明道至伊川斋头,语及昨事,伊川犹有怒色,明道笑曰:“某当时在彼与饮,座中有妓,心中原无妓;吾弟今日处斋头,斋中本无妓,心中却还有妓。”伊川不觉愧服。(《宋艳?卷一》) 二程中谁修炼功夫更深?或者说谁更虚伪?当推大程无疑。一方面他在那里“尽欢而罢”,另一方面又声称“心中原无妓”,说是根本就没把她们当成东西!因而,“大程心中无妓”在士林中成为美谈。对此,清人袁枚算是看透了的,他在《子不语?卷十一》中借妓女之口,将道学家痛快淋漓地讥刺了一番—— 
惜玉怜香而心不动者,圣也。惜玉怜香而心动者,人也。不知玉不知香者,禽兽也……淫虽非礼,然男女相爱,不过天地生物之心,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比人间他罪难忏悔也。 
若按袁枚之说,大程如果心中确实无妓,则应为禽兽;如果假装心中无妓而心实有所动,则属人而模仿禽兽。小程对妓怒而回避,是强制自己心不动,实为努力把自己由人转化为禽兽。除非二程天生不具备性功能,否则袁枚就是对的。 
宋儒中还有一位声名显赫的朝廷大员张。此公自号乖崖,为人严峻。宰相寇准曾向其讨教,张应道:“《霍光传》不可不读。”寇准回家翻《汉书?霍光传》,才知道张是在讽刺他不学无术。时李顺在蜀造反,张受命往四川督军,并收拾残局。就是这位严峻的张乖崖,在四川任上留下了令道学家钦慕不已的性闻,事见宋人刘斧《青锁高议》;《厚德录》亦载其事—— 
张忠定公知益州,单骑赴任。是时一府官属惮张之严峻,莫敢蓄婢使者。张不欲绝人情,遂自买一婢以侍巾栉,自此官属稍稍置姬侍矣。张在蜀四年,被召还阙,呼婢父母出资以嫁,仍处女也。 
因为当时蜀地形势险恶,“寇略之际,民多胁从”,遍地暴民,以致王继恩、上官正所统率的皇家军队也不敢轻举妄动,而在那里“顿师不进”,谨慎观望。这种情况之下,张公不带女眷“单骑赴任”,一点也不说明他清心寡欲。而侍候了他四年的婢女,归还其父母时,“仍处女也”。对此,有两种说法。一是面对侍姬,张“中夜心动”,备受欲火煎迫,不得已而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边走边暗自谴责自己“张小人!张小人”,终于把握住了自己。另有一种说法就有点煞风景了:张并非不近女色,而是性趣味略异常人,喜欢肛交。因此,出婢时“仍处女也”。据说这是从他的侍姬中悄悄泄露出来的。 
如果张公好“后庭花”之说属实的话,那么清人纪昀述及的一位河南致仕还乡的官员,则正好跟他凑成一对—— 
郭石洲言河南一巨室,宦成归里,年六十余矣,强健如少壮,恒蓄幼妾三四人,至二十岁则治奁具而嫁之,皆宛然完璧,娶者多阴颂其德,人亦多乐以女鬻之。然其在家时,枕衾狎昵,与常人同。或以为但取红铅供药耳,或以为徒悦耳目,实老不能男,莫知其审也。后其家婢媪私泄之,实使女而男淫耳。有老友密叩虚实,殊不自讳,曰:“吾血气尚盛,不能绝嗜欲,御女犹可以生子,实惧为生后累;欲渔男色,又惧艾之事,为子孙羞,是以出此间道也。”此事奇创,古所未闻……(《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 
这位致仕还乡的老爷还算坦率,向朋友诉说了一番他的苦衷:自己无法做到绝欲,但害怕与幼妾性交生子;玩男人则又害怕妻女反被男妓所勾引,不得已而出此颠倒乾坤的下策。这只是此公私下向朋友吐露的隐私。可怜那些从他府上娶了出嫁婢女的人,见新娘尚且处女,还阴颂其德,一般贫穷人家,父母竟非常乐意将幼女卖予他使唤! 
峨冠博带的硕儒虚饰矫情,活得很累。一般士人活得更累。袁枚《子不语?卷二十一》载:“李刚主正心诚意之学,有日记一部,将所行事,必据实书之。每与其妻交媾,必楷书:‘某月某日,与老妻敦伦一次。’”这位崇拜朱熹,潜心研读“正心诚意之学”的李夫子,跟妻子性交都小心翼翼坦白交代,并特别强调这活动属先儒认可的“居室人伦”范畴,无淫邪动机! 
明人陈献章每次打算跟妻子性交,事前必先请示老母:“献章求嗣,请示裁夺……”要他妈同意了,他才敢跟老婆上床“行事”!而其意欲性交的理由是“为了下一代”。一顾姓朋友听说这事之后大不以为然,讽喻他说:你妈是寡妇,这种事如何能说给她听?陈于是大窘。(事见《古今谭概》)唐人薛昌绪则不是向妈请示,而是书面向妻子请求性交,由丫环转达的请示报告上写道:“薛某以继嗣事重,辄欲卜其嘉会,不知娘子可否慨允?”(引同上)理由同样是“为了下一代”! 
可见,性,已经渐渐蒙上了“罪”的色彩;性活动没有被完全禁绝,仅仅是传宗接代的需要而已。 
宋儒先是倡明礼教,于理、欲之辩中放大“理”;理学兴,继而由兴天理、灭人欲导出“万恶淫为首”,终致走向全面的禁欲主义。 
当“礼”的绞索渐渐收紧之后,性活动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就不再是理直气壮的事情了。绞索首先就吊死了性的快乐功能,只留下了繁育后代这个勉强被认可的存在理由。如果追求性乐,将被视为淫行。淫为万恶之首,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即使以“求嗣”的名义进行性活动,也像“挖地雷”游戏,搞不好就有动机问题了。性活动成为丑事,成为可羞之事,这是中国伦理文化结出的苦果。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性活动因此被迫转向地下。直至今日,一对中国夫妇在家里性交,也要千方百计避免弄出声音,唯恐外人知道——这就是耻感的心理传承。 
在秩序森严的父权社会中,男人要得到一点性乐尚且小心翼翼地假“继嗣”之名,女人则完全不敢以任何方式表达性乐需求:不能表露情欲;不能在性交时让人发现性高潮(比如叫喊、激烈动作等);当然更不能主动要求性交。 
第五章04
阿拉伯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对女人施行割礼:割掉她们最敏感的阴蒂,使她们感受不到性高潮。坦娜西尔在《历史中的性》一书中说,直至20世纪40年代,仍有90%的埃及女孩被割了阴蒂或者阴唇。不能不说,这是非常残忍的行为。幸亏中国人没有这种陋习;幸亏儒学重父母所赐的“身体发肤”。但中国不兴割礼这个事实,于女人是福耶?祸耶?一个生理状况正常的女人,也就会出现正常的性冲动与性欲。礼教保留了她产生性激动的器官,却从精神上对她的欲念施行“割礼”,从而让欲念在“罪”与“耻”这两把钝刀的割戮下痛苦万状。痛苦的惨烈程度,由于当事人讳莫如深,所以很少见诸史笔。据唐人李肃《纪闻》载,唐时仪光禅师,因难以忍受情欲煎熬,自己动手阉割了自己。可见精神钳制比肉体阉割远为痛苦。较男人更柔弱的女人又何堪忍受?据清时青城子记述—— 一节母,年少矢志守节,每夜就寝,关户后,即闻撒钱于地声,明晨启户,地上并无一钱,后享上寿。疾大渐,枕畔出百钱,光明如镜,以示子妇曰:“此助我守节物也!我自失所天,孑身独宿,辗转不寐。因思鲁敬姜‘劳则善,逸则淫’一语,每于人静后,即熄灯火,以百钱散抛地上,一一俯身捡拾,一钱不得,终不就枕,及捡齐后,神倦力乏,始就寝,则晏然矣。历今六十余年,无愧于心,故为尔等言之。”(《志异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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