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讲演录》第93章


“心灵”是原因,或一切都是被做得最好,这两者是同义的;如果拿它和相反的情形比较,就会显得更清楚。还有:“基于这个理由,一个人只要去考虑”
(寻求,σπι)
“什么东西对他自己和对别人都I B C G是最好的和最完全的,这个人也就必然会知道什么是较坏的,因为关于这两方面的知识其实是同一种知识。我像这样思索着(论证着)
,感到很高兴,以为我可以相信自己已在阿那克萨戈拉身上找到了一位老师,可以依照我所认为对的意义,指出存在的原因“
,——善的原因——因此“我相信他会告诉我,地究竟是平的还是圆的,而当他告诉我这个时,他又会对我说明这事情的原因和必然性,他会对我指出这个或那个乃是更好的;而如果他们对我说,地是在中心,他就会对我
…… 432
824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说明,地处于中心是更好的“。——就是说,指出地的自在自为地规定的目的,而不是把”地在中心是有用的“指出来作为外在地被规定的目的。
“而当他对我指出了这个之后,我就意料到,他不会再提出什么别种的原因了(那时我也不要另外的原因)
;我也会以同样方式指出太阳、月亮和其他星体的原因,指出它们相互间的速度和运转以及其他情况的原因了。
因为他给个别的东西指出了其原因,并且给一切的东西指出了共同的原因,所以我想,他会给个别的东西提出对它最好的东西为原因,为一切东西提出对一切都是最好的东西为原因。“——即自由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的理念,绝对的最终目的,——”这个希望是无论用多少东西来跟我交换我也不肯放弃的,我非常迫切地抓住了他的著作,尽可能早点来加以阅读,以便尽早学会善和恶。
但这最美好的希望现在消失了,因为我发现他根本不用思想()
,也不用任何理由来构成G B F万物,而是求助于空气、火、水和另外许多胡想出来的东西“。在这里我们看到,我们称为自然原因的那个东西,如何与最好者,依据”心灵“而存在者(对最终目的的关系)对立起来,如像莱布尼兹的哲学中作用因和目的因相对立一样。
苏格拉底临死前一小时,在监狱里又用下面这个方式解释了这点:“阿那克萨戈拉在我看来好像是这样:正如有人说苏格拉底做任何事都是出于理智,然后他进一步来对我所做的每一件事说明理由时却首先说,我之所以现在坐在这里,是因为我的身体是由骨头和肌肉组成的,骨头是结实的(坚固的)”
,足以支持我的身体,“有接头”
(关节)
“把骨头联结起来,肌肉则是能够伸缩的,并且有皮和肉包住骨头(藉这种
…… 433
己、阿那克萨戈拉924
能力,即藉骨头可以在有能伸能缩的肌肉的关节的地方举起来运动我们的四肢,所以我现在坐在这里)
:然后,如果他更进一步为我现在和你们在此谈话找寻相似的原因,他便提出声音、空气、听觉,和一千种其他的东西,而那真正的原因“
(自己的自由的决定,单纯机械的外在的东西所从属的决定)
“则漏掉不谈,那就是:雅典人认为把我判罪是较好的,而因此我也认为在这里坐着是较好的,认为留下来受雅典人所给我的处罚是较公正的”
(我们必须记得,苏格拉底的一个朋友曾为他的逃走安排了一切,但他却拒绝了)
:“因为,要不然的话,天晓得,这些骨头和肌肉早就已在麦加拉或波奥底亚了,要是它们听从那些人认为最好的劝告,要是我不认为不逃跑避开而受国家加于我的处罚要比较公道和美丽的话。”
柏拉图在这里正确地把两种理由和原因对立了起来:即指出出于目的的原因和外在的原因(化学作用,机械作用等等)相对立,以说明此处由一个有意识的人的例子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乖谬。阿那克萨戈拉好像要规定一个目的,并从它出发去说明事物;但他立刻又放弃了它,而走到完全外在的原因方面去。
“但是称那种东西”
(这样一些骨头和肌肉)
“为原因,是不妥当的”
(错误的)。
“如果一个人说,没有这种骨头和肌肉以及我所有的其他东西,我就不能作出我认为最好的事:那他是完全对的。但是,如果说我由于这种原因就作了我所作的事,并且作了我理智地作的事;如果说我不是出于选择最好的才做它们,——如果这样断言,这人就是表现了很缺乏脑筋;这就等于说:不了解怎样去区别出一个是真正的原因,而另一个则仅是若没有它原因就不能起作用的东
…… 434
034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西“——只是条件。柏拉图评论阿那克萨戈拉的话,就是:”心灵“仅仅是形式的,而且始终是形式的。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向我们指明:在这种说明方式中,我们感到看不见目的。而另一方面,这又不是一个好例子,因为它是从有意识的任意选择的范围内取来的,——这里是深思熟虑,而不是无意识的目的。
(一)在这个对阿那克萨戈拉的“心灵”的批评中,我们大体上可以看到,它指出了阿那克萨戈拉未曾把他的“心灵”应用到实在里面。但是(二)苏格拉底的批评的积极的方面,从另一方面看来,我们认为也是同样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它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即要求自然有一种好像不在自然之中,而在自然之外,落在一般意识之中的原因。因为善和美的东西,有一部分是意识本身的思想;目的和合乎目的的行为,首先就是意识的行为,而非自然的行为。或者说,当目的在自然里面被设定时,作为目的的目的却落在自然之外;作为目的的目的并不在自然本身中(它只是在我们的判断中)
,——在自然之中,只有我们称之为自然原因的东西,要理解自然,我们只须找寻并说出自然的内在的原因。依照这个见解,譬如说在苏格拉底这个例子中,我们就区别开了他的有意识的行为的目的和理由,与他的实际行为的那些原因;后者我们当然会在他的骨头、肌肉、神经……等等里面去找寻。既然我们驱除了那个依照目的——作为我们的思想,而非一种自然的存在——去考察自然的看法,我们也就从自然观中驱除了其他一些被人喜爱的目的论的看法;例如说,草生长是为了给动物吃,——而动物存在并吃草,是为了我们能够吃动物。树的目的是长出果
…… 435
己、阿那克萨戈拉134
子来给人吃,并供给我们木材来取暖;许多兽类有皮毛以供制作温暖的衣服;北方的海把木材冲到岸边,是因为在这些岸上没有木材生长,这样一来,居民就得到了木材……等等。
像这样来理解,目的、善就在事物本身之外。一件东西的本性就被视为不是自在自为的,而是在与另外的东西所发生的关系中,而后者对于前者其实却是不相干的。树、草作为自然的存在物,乃是自为的;而这种目的性,如草之被吃,对于草木身乃是不相干的,——正如人们用动物的皮来给自己制作衣着这件事对于动物也是不相干的一样。
因此,苏格拉底就很可能在阿那克萨戈拉身上感到看不见这种自然观。
不过我们很熟悉的这种善和目的性的意义,从一方面说,并不是唯一的意义,也不是柏拉图的意义,从另一方面说,却也是必要的。我们必须(甲)不要这样片面地来看善或目的,不要把它只放在能知觉的实体本身中,与存在对立起来;而要把它从这个形式中解放出来,就它的本质来看它,这样它就是普遍者、类、整个存在的理念了。理念是真正的原因,但却是复归自身的原因:目的,作为普遍者的目的,乃是自在地存在的最初者,运动是从它发生出来的,而它又变成结果,——目的不仅在实现之前先行存在于意想之中,而且也存在于实在里面。生成是运动,通过运动便生成一个实在和总体;在动物、植物里面,本质就是类,——类是使动植物开始运动和使动植物产生的东西。这个总体就是整体(植物,动物等)
,但这个整体并不是外面的东西的产物,而是它自己的产物,它是一起头就存在的,是最初者、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